在討論公司注冊資金問題時,我們需要明確幾個關鍵概念:
注冊資本:注冊資本是國家授予企業(yè)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企業(yè)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
注冊資金:注冊資金是企業(yè)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資本總額,即投資者認繳的全部出資額。
實繳資本:實繳資本是指股東已經實際繳納到公司的資金。
根據最新的《公司法》規(guī)定,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即公司在申請設立登記時,只需要登記符合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認繳的資本總額即可,不需要實際出資。這意味著,即使沒有資金,理論上也是可以注冊公司的。不過,認繳并不意味著不繳,企業(yè)仍然需要根據自身實際來制訂注冊資本實繳計劃,并根據約定的期限來繳納資本,時間一般為20年內。
注冊公司時,填寫的注冊資金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注冊資本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該公司的資本是否雄厚,有沒有做大項目的能力,客戶有時候會以注冊資金作為一種合作上的考量。很多行業(yè)注冊時就有注冊資金門檻的要求,注冊資金不夠不能申請注冊該行業(yè)名的公司。
在過去,注冊公司需要提供驗資報告來證明注冊資本的真實情況。然而,從2020年1月1日起,開公司的人無須再提交驗資報告。這意味著,在注冊公司時,不再需要立即繳納全部注冊資金,而是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來安排資本的繳納計劃。
盡管實行了注冊資本認繳制,但如果股東出資不到位的,仍然需要補足出資。也就是說,注冊資本寫了多少,公司就得賠多少錢,股東之前承諾占多少股份,就要按比例掏出真金白銀來還債。
公司的認繳資金可以用來籌備公司的設立登記,例如租賃辦公場所、聘請工作人員、采購機器設備、辦公用品;還可以用于維持和支撐公司日常的經營運轉等方面。
如果在公司注冊后遇到資金困難,導致無法按時繳納注冊資金,可以申請分期繳納注冊資本。例如,注冊資金100萬,第一年可以注資10萬,第二年10萬,第三年80萬。
如果公司倒閉且沒有完成注冊資金的繳納,股東可能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上司沒有錢、沒有資產,可能無法完全彌補公司的債務。
即使沒有注冊資金,也是可以成立公司的。但注冊資本的填寫應考慮到自身的實力與經營需求,不宜過低或過高,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風險。同時,企業(yè)仍然需要根據自身實際來制訂注冊資本實繳計劃,并按照約定的期限來繳納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