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
1、一人有限公司,公司注冊不超過資本為10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須一次到位;
2、二人及左右吧有限公司,最底注冊資本為3萬元人民幣,首批注冊資本可先沒到位百分之二十,其他2年內合理到位。其中,投資公司可在5年內到位;
3、股份有限公司,最底注冊資本為500萬元人民幣,有二人左右吧二百人200元以內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下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法律分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已取消了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三萬,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十萬的限制,現在要是開公司的話是已取消唯一一個出資比例的限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出資額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這些國務院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不超過限額另有明文規定的,從其規定。
現在普通地的企業早就能取消了最少注冊資本限額的規定。
有特殊要求的企業類型:
1)咨詢服務類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
2)投資管理咨詢公司最底注冊資本10萬元;
3)貿易類(商貿,物貿,經貿)最低注冊資本零售30萬元;
4)貿易類(商貿,物貿,經貿)最少注冊資本批零50萬元;
5)工貿公司最底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上(需要是加工生產型);
5)實業公司最多注冊資本500萬元;
6)企業發展公司不超過注冊資本500萬元(需要跨5個行業);
7)科技投資管理公司不超過注冊資本1000萬元;
集團公司依據法律規定,其注冊資本不超過要求為5000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