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注冊分公司是一個涉及多個步驟的過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項。
需要開辦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還需要公司的法人資格證明,即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加蓋公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執照》復印件。如果分公司負責人不是當地戶籍,還需要暫住證、計生證,有些地方還需要務工證。同時,需要聯系電話以及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授權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需要確定主要經營范圍。
接下來,需要進行工商登記公司注冊。這包括提交公司董事長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的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公章),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公司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公司章程及設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會決議(全體董事簽名)或股東會決議。還需要提交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四張)、身份證原件及戶籍證明、個人簡歷(一份)、暫住證、待業證原件等。還需要雇工名單、場地使用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等。
在完成工商登記后,需要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辦理企業法人代碼證書。隨后,需要辦理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申領發票。
接著,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并憑《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開設銀行帳戶。
隨后,需要到當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并辦理其他必要手續。
如果需要變更分公司的名稱、經營范圍或營業場所,需要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例如,變更名稱需要提交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變更經營范圍則需要提交相關的批準文件;變更營業場所則需要提交新的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以上就是跨省注冊分公司的基本流程。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分公司應按照總公司的規章制度開展經營活動,并且不得超出經營范圍。在整個過程中,應確保提交的所有文件齊全,并且遵守當地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