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建公司注冊資本要求詳細::1、一人有限公司最底注冊資金為10萬元人民幣;2、二人及以內有限公司最少注冊資金為3萬元人民幣,也可以分期出資購買;3、股份有限公司最少注冊資金為500萬元人民幣;4、股東這個可以以貨幣或經評估所過的無形資產等作為注冊資金合伙出資,其中,貨幣資本一般不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30%。5、生產性公司的注冊資金不敢大于03萬元;6、以批發業務為主兼顧的商業性公司的注冊資金不得擅入大于3萬元;7、以零售的商業性公司的注冊資金不得擅入大于3萬元。
一、后成立公司是需要的條件有:
1、有注冊資金;
2、有股東或合伙人;
3、有員工、組織機構、公司名稱、住所;
4、有公司章程和以外規章制度;
5、有機器設備等某些辦公用品。
二、后成立公司的流程如下:
1、向工商登記機關去申請公司名稱核準;
2、計劃擬定公司章程;
3、到工商機關直接辦理公司辦事機構登記手續;
4、領取營業執照;
5、到公安機關指定的部門公章刻制;
6、到銀行銀行開辦基本銀行賬戶及以外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措施發起設立并入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再登記的一百五十名發起人參與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基金的股份繳足前,不敢向他人基金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措施籌集資金辦事機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判斷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法律規定的,從其規定。
注冊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資金需要多少?
注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相關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實繳出資的出資額或參與認購的股本總額,并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時。那就我們在填寫好注冊資本時不需要再注意什么呢,下面就跟著走企盈小編一起來看下吧。
1、工商局是不收注冊登記費了。(以往,1000萬注冊資本要交8000元注冊登記費)
只不過,稅務局繳稅!要聽從注冊資本的萬分之五交印花稅。來,咱算一算,注冊資本1000萬,如果不是給稅局交5000元。
不要以為是沒實上稅局就不收取了,但是是,你現在想自動注銷,請稅局補開清稅證明的時候,你不補上這些錢,稅局不可能直接開具清稅證明。當然了,也不建議您太小。說白“一元辦公司”更多是理論上的。
2、若是是注冊資本認繳制,那我實繳出資個100年,100年后實繳合理到位,這個可以吧?
法律真的還沒有應明確不準進入條款。從法理上可以說,出資額期限卻不是受股東年齡的限制,雖說股東也可以變更,得象挖山不止,子子孫孫,前股東可以不轉讓手續股權給后股東,那就認繳注冊資本義務也就肯定由后期哪個網站股東承擔全部。
但是,過長的認繳期限,凌駕了股東的自然勞動年齡,明顯給人一種皮包公司的感覺。注冊資本實繳出資期限并并非越長越好。
什么?別人什么也看不到出資額期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面一目了然,實繳出資實繳情況所有都是哦。
3、不實繳就肯定不會被抽樣檢查到?因為注冊資本寫大一點無所謂嗎?
在認繳出資期限內,不實繳只不過不系統檢查實繳內容,并并非說不會被隨機抽檢到。如果是是對實繳接受的定向抽查這一種情況,不然,抽查概率跟是否實繳是沒有關系的。倒是是,注冊資本越大,越很有可能被重點監控,抽查檢查的頻率會越高。
認繳注冊資本不=不繳,只不過是說創業初期這個可以暫時緩繳,認繳制還沒有變化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全部責任的相關規定。或者,公司如果不是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如因企業經營不善,而需可以申請破產清算。
如果公司清算后,公司還未知100萬的債務無法債務,此時公司如果不是注冊資金僅有50萬,那就股東的償還額度如果抵償50萬再試一下,假如公司的注冊資金是100萬,則要償還欠款100萬。推知,注冊資金虛高,而股東自身承受能力夠是會讓自己陷入瘋狂不必要的窘境。
一句話:有多大的當擔才能干多大的事業,依據公司的業務情況這些個人能夠承受風險能力,你選合理不注冊資本要結合自身的情況,才能更好的幫助公司發展。不要說什么隨便是填,成年人的世界,完全沒有選擇也是有代價的。
一、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是怎末具體的要求的?投資管理公司最底注冊資本3000萬元,投資管理咨詢公司最少注冊資本10萬元。不同類型公司最底注冊資本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具體追加。1、據《 公司法 》的規定,一人有限公司最少注冊資本為10萬元人民幣,但是,注冊資本需一次性出資購買,肯定不能分期不出資。2、大多數的有限責任公司,最底注冊資金3萬元,要2個(或不超過)股東;咨詢等服務類公司不超過注冊資本10萬元;投資管理咨詢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貿易類(商貿,物貿,經貿)不超過注冊資本零售30萬元;貿易類(商貿,物貿,經貿)最底注冊資本批零50萬元;工貿公司最多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上(可以是加工生產型);實業公司最底注冊資本500萬元(要跨5個行業,2005年新規定也可50萬);企業發展公司最多注冊資本500萬元(前提是跨5個行業);科技投資管理公司最少注冊資本1000萬元;投資管理公司最低注冊一資本3000萬元;投資公司最底注冊資本30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不超過注冊資本5000萬元(前提是5個股東不超過)。3、集團公司注冊資本那些要求集團公司依據法律規定,其注冊資本最低要求為5000萬人民幣。4、特殊的方法行業注冊資本要求特殊的方法行業的注冊資本有比較明確明文規定,比如國際航空貨運做代理最底注冊資本為500萬人民幣,二級建筑工程公司具體的要求為2000萬人民幣。二、投資公司注冊資本的改革注冊公司取消最底注冊資本限制。國務院常務會議,推進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會議比較明確了改革的主要內容:一、入戶條件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法規另有相關規定外,能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底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超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少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繼續沒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數月前出資比例和繳足不出資的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繼續才是工商登記事項。二、將企業年檢制度值改年度報告制度,任何一點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使企業具體信息透明化。建立絕對公平相關規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檢查一下的隨意地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三、明確的方便些去注冊和規范運行的原則,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由地方政府具體看規定。四、大力推進企業誠信制度建設。不太注重句子修辭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將企業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等實際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予以公示。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與紙質營業執照具備相當于法律效力。體系信用約束機制,將有違規行為的市場主體所列經營異常的“黑名錄”,向社會公布,使其“一處違規、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成本”。五、后撤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中改出資額登記制,降底開辦公司成本。在盡早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強制推行由公司股東(發起人)自禁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出資期限等,并對公司繳納出資情況真實性、合法性共同負責的制度。注冊資金和注冊資本的區別1)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2)注冊資金是企業實無資產的總和,注冊資本是出資人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3)注冊資金隨時有資金的增減而隨意調整綜合類上面所說的,開任何一家公司都前提是要有注冊資本,但我國法律也有規定差別的公司注冊的資本也會不一樣,公司越大,那就想投資的成本變會一定,所以我,想要開一個公司要馬上準備的東西有很多,并且要繳納的稅費也很多,只能通過規定的程序走了,才算得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