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于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一、殘保金應與社保金應在同一地交納,也就是按員工交納社保金的所在地繳納標準交納。
二、原因很簡單,員工在什么地方交納社保金,就屬什么地方的員工。
計算應交殘保金的人數也是按公司職工交納社保的人數為基礎的。
三、如果各類社會保險不是在北京公司總部交納的,當然不能按北京的標準交,也不能交給北京總公司所在地。
殘保金只能按員工社保金繳納地的標準交給當地職能部門。
會計給你的應該是已經審批過金額的繳款單,蓋好財務和人名章,去你們開戶行辦理,直接劃款的。
如果還沒審批,去霄云路辦事大廳,做審批,帶上2009年6和12月的工資單原件,復印件蓋章,填寫殘保金審核表,蓋章,去審核金額,然后拿到繳款單后,蓋章,去開戶行辦理。
北京市單位殘保金是怎么交的 ?律師事務所是按合伙人的人數交還是按員工人數交?
按單位上交統計局的I104表中“在職職工”人數來交,如果沒有104表,就帶上一年度6月和12月的會計賬目去殘聯審核,去年沒交今年肯定要補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