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流程是一個法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準備材料 -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2. 提交申請 - 將準備好的材料提交給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3. 受理審查 - 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
4. 核準 - 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個工作日后(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發《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5. 領取新執照 - 在辦理完畢所有變更手續后,領取新執照時需將原執照所需的登記表及相關材料,以及原執照正副本交回登記機關注銷后,方可換取新的公司執照
請注意,具體的變更流程可能會因地區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在辦理公司變更時,建議咨詢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專業的工商代辦服務機構,以獲取最準確和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