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股東在公司注銷后,發現公司對外有債權或別的財產權益的,可以不自己的名義依法提起訴訟,主張權利。主張權利后,所基于的債權由股東按出資比例分配。
公司遺留債權牽涉內外兩層法律關系:
在對外關系上,留下的痕跡債權態度為公司剩下的資產所有權,歸全體股東大部分;
在內部協調關系上,留下的痕跡債權外在表現為公司殘余資產分配權,股東遵循出資比例確認分配份額。
在公司被登記時銷戶、公司法人資格終止后,公司原股東可以不對清算中未全面處理的債權主張權利。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清算組在最后清算期間參與重大決策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正式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無關的公司未一樁心事的業務;
(四)稅務檢查所欠稅款在內清償過程中才能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去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余下財產;
(七)代表公司聯合民事訴訟活動。
企業法人已直接辦理注銷登記,其法人資格及相應的訴訟主體資格消滅掉,因未清算的遺留債權債務不可能發生糾紛的,應以債權義務人為當事人。
企業法人未依職權年檢的,不影響大其訴訟主體資格,這個可以自己名義到法院起訴、應訴,如果不是其已被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動注銷。
公司依法定程序參與注銷后,要成立清算組通過公告清理債權債務,如果經公告,在45天內,債權人還沒有可以申請債權斥之自動出現先放棄。假如就沒公布,沒有參與清算,由股東來承擔部分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公司依法定程序接受注銷后,要成立清算組進行公告清理債權債務,如果沒有經公告,在45天內,債權人還沒有申請債權視為自動啟動放棄你。如果沒有還沒有公布,就沒并且清算,由股東來承擔全部法律責任。這個可以查工商檔案,檔案中估計有該單位債權債務承受人,不然的話工商管理部門肯定不會核準注銷后的。可以要求債權債務能夠承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后后,清算組應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則人民法院確定,并統一上報公司登記機關,再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重新開啟。
法律主觀:
公司注銷后債權肯定不屬于所有者。公司注銷前,是不需要才成立清算組,并遞交申請清算報告的,公司的債權債務是要在清算時就如何處理的。注銷后后才不屬于債權債務問題是很極為珍稀的,銷戶后原公司就不修真者的存在另外債權債務的問題了。1.最后清算公司財產并重新制定最后清算方案在公司注銷清算的工作中,公司清算組簡單催告債權人進行債權申報,同時要調查和清理公司的財產。依據債權人的申請情況和公司調查清理的結果編制公司資產財務報表、財產清單和債權債務目錄。在編制好上述事項財務報告和財務資料結束后,公司清算組應當制定出清算方案,相對于怎么另收債權和清償債務決定具體一點的安排。清償方案是公司清算的一個總的方案。據公司性質的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應將清償方案重新提交股東大會通過。而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成員是由股東分成的,所以我不必提交股東會以此為由實際。至于相對于違法解散隊伍的公司清算公司,必須將最后清算方案再提交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別外,如發現自己公司財產下降清償債務的,清算組有責任馬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再申請宣告破產。經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償事務辦理移交人民法院。2.所了解公司具體一點的債權和債務公司清算期間,不敢繼續開展新的經營活動。只不過企業清算組替清算的目的,權利去處理公司并未一樁心事的業務。在公司注銷公司清算期間,清算組應當及時及時向公司債務人沒有要求債務清償巳經過期后的公司債權。對此未到期的公司債權,應當盡很有可能要求債務人不提前清償債務,如果債務人不贊成提前一兩天清償的,清算組是可以是從轉讓債權等方法擺明清償。清償公司的債務,若公司超過的財產和債權為0所欠債務,并且足以抵償公司全部債務時,應當明確的法律有規定的順序向債權人清償債務。3.向股東分配公司剩下的財產公司全部債務了全部公司債務后,要是公司財產還有一個剩余的,在公司注銷期間成立的清算組才可以向股東分配剩余財產。
法律客觀:
《 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法律規定,破產財產在不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九十條a.順序債權:(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及時劃給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在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漏繳的除前項規定之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地破產債權。宣告破產財產足于債務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沒有要求的,聽從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通過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換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