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東可能要承擔部分連帶責任。此時股東只要以出資額繳納期限對公司債務承當責任,如果不是股東心存惡意注消企業逃避債務,其將以個人資產承擔全部無窮連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十九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在內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心存惡意處置公司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或未經許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清算,以編造的清算報告騙取他人錢財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法人注銷登記,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你所選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1、勞動仲裁過程中公司注銷,仲裁申請人這個可以要求仲裁庭開具仲裁結果,然后變遷訴訟對象向法院起訴,向相關組織或個人拒絕支付勞動報酬。2、勞動凈議主體即勞動糾紛的當事人,以及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勞動法律關系中權利的優先權利者和義務的承擔者。如果在勞動爭議過程中企業已剛剛進入清償階段,則勞動者應將清算組作為爭議的主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在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再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由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收到消息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再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由那就證明債權的關聯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在對債權并且登記。在正常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豈能對債權人進行債務清償。
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理過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如何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是人民法院最后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按照法律補償金,繳所欠稅款,全部債務公司債務后的剩下的財產,有限責任公司通過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敢繼續開展與清算任何關系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常理前款規定全部債務前,不得擅入分配給股東。
法律分析:真正的惡意注銷公司的處理、若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內百分之十五以上的罰款;2、若虛假出資其不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警告所出資義務金額百分之五不超過百分之十五100元以內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房屋交付或則未未按時交付才是不出資的貨幣或是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警告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上的罰款。
第二百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后,出資不實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予所補足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200以內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