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后發票沒法組織開了。
只不過納稅主體已經注銷后掉了,在辦理注銷登記后應將開票系統及其余發票如數交回稅務部門,所以才不存在注消后開具的發票問題,所以開出去的發票是生效的。
發票報銷的流程追加:
1、開具發票,拿到法律有規定憑證;
2、粘帖原始憑證;
3、依照常理原始憑證突然發生的交易時間分類具體點填寫報銷單,并編號;
4、報銷單可以經由上級領導人員批準;
5、經批準后,財務人員還需要對單據、報銷標準進行復核;
6、確定付款出納依據什么審批簽過字的報銷審批單進行付款。
綜上所述,不能不能,是因為納稅主體巳經注銷掉了,在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后應將開票系統及剩余發票一分不留交回稅務部門,因此不修真者的存在注消后開具的發票問題,所以開出來的發票是不生效的。
【法律依據】:
開具發票應當遵循相關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回答開具,并單位公章發票有帶章。
一絲一毫單位和個人再不有下列選項中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直接開具與換算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出具與求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一、如果就是你自己公司注銷了。
畢竟公司注銷后,企業就不存在地經濟實體了,并且在可以辦理注銷登記后應將開票系統及其余發票全部上繳交回稅務部門,因此不存在銷戶后開具發票的問題。
二、假如是他人公司注銷,你需要其開發票。
明確的國家稅務總局《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的規定,企業在補開、換開發票、其余外部憑證過程中,因對方注銷后、可以撤銷、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責令關閉、被稅務機關認為為非正常戶等普通原因根本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別的外部憑證的,可憑以下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后,其支出愿意稅前扣除:
1、難以補開、換開發票、別的外部憑證原因的證明資料(除開工商注銷、機構撤銷、列入非正常經營戶、破產公告等可以證明資料);
2、咨詢業務活動的合同的或協議;
3、需要非現金直接支付的付款憑證;
4、貨物運輸的證明資料;
5、貨物入庫時、出庫內部憑證;
6、企業會計核算記錄這些其他資料。
前3項為實用資料。
如果沒有其公司還在清算中,你這個可以要求清算組補開;要是早就注銷了,你也可以準備好上述資料以及稅前抵扣憑證,進項稅額因未取得扣稅憑證而沒法抵扣。
法律主觀思想:
公司注銷了,欠的發票開不了。是因為公司主體資格已經干掉,不再繼續具備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不能再以公司名義開具發票。法律規定,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才成立時才能產生,到法人暫時終止時消滅掉。
法律客觀: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才成立時再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滅掉。
法人以其所有的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有c選項原因之一并按照法律規定結束清算、注銷登記的,法人重新開啟:
(一)法人重新整頓;
(二)法人被宣破產;
(三)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終止,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須經有關機關審批的,依照常理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