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律規定,股東是不具有破產主體資格的,股東個人債務由股東承擔。如果公司破產,那么在破產清算程序終結后,公司就可以注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如果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管理人應當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管理人終結破產程序的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裁定終結的,應當予以公告。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管理人應當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管理人于辦理注銷登記完畢的次日終止執行職務。
公司清算 - 清算公司到登記辦理公司注銷程序之前,必須要依法進行公司清算,包括終止生產經營銷售活動、了結公司事務、了結民事訴訟、清理債權和債務和分配剩余財產等。
提交注銷申請 - 清算后、注銷前公司需要出具和準備如下報告:公司清算組負責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申請書》;法院破產裁定、行政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3. 賬戶注銷 - 需要分別去以下7個部門或機構辦理相應賬戶注銷:包括社保局、稅務局、報紙媒體、工商局、銀監局、質監局、公安。
公告終止公司 - 公司注銷時,需要發布公告,終止公司的法人資格。
如果股東個人債務由股東承擔,而公司已經破產,并且破產清算程序已經終結,那么公司就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