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公司在訴訟被告期間是不能辦理注銷手續的。這是因為公司在進行訴訟時,其權利義務關系尚未明確,清算組也無法準確確定公司的資產和債權債務情況。因此,需要等到訴訟結束后,公司經過依法清算,才能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即便公司在訴訟被告期間不能注銷,但當公司存在一些法定的解散事由時,例如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等,公司則會登記注銷。公司注銷的流程包括:先到國稅和地稅辦理稅務注銷,然后銷銀行賬戶,最后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注銷。
如果公司在訴訟過程中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則應當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債權人主張的公司債務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一賠償的前提是債權債務查證屬實。
被告公司在訴訟期間是不能注銷的,因為這會導致訴訟無法繼續進行,債權人的權益也可能無法得到保障。如果公司確實需要解散,應在訴訟結束后依法進行清算,并在清算完成后申請注銷登記。在任何情況下,公司及其股東都應確保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避免承擔不必要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