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司的營業執照丟失并且公司決定注銷時,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來完成注銷流程。
需要在市級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營業執照的遺失聲明,并聲明作廢。這一步是為了證明營業執照現在是丟失狀態,并且符合法律要求,不會影響社會秩序。完成后,需要保留刊登聲明的完整報紙原件一份作為日后辦理注銷所需的材料。
在登報聲明作廢后的一定時間內(例如5個工作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營業執照補發申請書》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到工商局提交上述材料,等待補辦營業執照。補辦完成后,將得到新的營業執照。
接下來,需要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活動,并去工商局辦理清算組備案,獲取清稅證明。這是為了確保公司在注銷前已經完成了所有的財務清算工作。
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布債權人公告,或在工商局認可的報紙上登報公示,一般注銷公示需要45天,簡易注銷公示20天。這一階段是為了確保沒有其他債權人提出異議。
去稅務局注銷公司的稅務,公司需要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稅務注銷,注銷國稅和地稅。稅務局會核查公司最近一年的記賬憑證、賬本和報表。
登報公示45天之后,去公司登記的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注銷公司的營業執照。
去公司基本戶開戶銀行注銷公司的銀行賬戶,包括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基本戶、一般戶。
如果公司開通了社保賬戶,也需要去社保局注銷公司的社保賬戶。
公司法人或經辦人需要帶上公司公章、法人章、財務章、發票章和法人身份證原件前往公司印章登記的公安機關繳銷印章,印章被收回并銷毀。
以上步驟涵蓋了從登報聲明作廢到繳銷印章的全過程,是目前比較常見的營業執照丟失后公司注銷的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在整個過程中,每一步的操作都有時間上的要求和順序上的依賴,不能隨意更改。同時,如果在注銷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建議及時咨詢專業的法律顧問或會計師進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