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如果不進行注銷手續,可能會對公司的董事和股東產生一系列的負面影響,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出入境:
如果香港公司不年審也不注銷,將會產生高額的罰款。這些罰款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增加。例如,如果公司成立后的周年日翌日起計算超過42天但不超過3個月,罰款為870港幣;如果超過3個月但不超過6個月,罰款為1740港幣;如果超過6個月但不超過9個月,罰款為2610港幣;如果超過9個月以上,罰款為3480港幣。
產生罰款后,如果公司在規定時間內不主動繳納,將會收到香港法院傳票。這可能導致公司董事和股東在香港政府留下不良記錄,并被列為黑名單。
香港銀行定期會對開立銀行賬戶的香港公司進行相關審核,并核實香港公司的最新狀態。如果公司沒有按時進行年審年報,而無法提供給到香港銀行公司的最近的資料文件,即為不配合香港銀行做資料更新工作。在這種情況下,銀行通常的做法是關閉該銀行賬戶或者限制該銀行賬戶的使用。
如果公司繼續忽視這些問題,香港政府有權對該香港公司進行處罰,并在一定時間內自動注銷該公司。
董事股東被列入黑名單后,他們的出入境可能會受到影響。這意味著他們可能無法自由進出香港。
如果公司在注冊時間過去后仍未進行年審或換領新的商業登記證,而在過期之后收到香港注冊處罰單不予理會、法院傳票也不出庭申辯,這種情況香港注冊處會在2-3年后自動將此公司注銷掉。這種自動注銷可能會帶來一些未知的風險,因此建議公司在不需要繼續經營時主動申請注銷。
香港公司如果不注銷,可能會對公司的董事和股東產生嚴重的后果,包括罰款累積、法律訴訟、銀行賬戶影響、公司強制注銷、董事股東信譽受損以及限制出入境等問題。因此,如果香港公司不再需要經營,建議及時進行注銷手續,以避免這些潛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