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司準備注銷且發現公章丟失時,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來處理。
1. 法人需要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并領取報案證明。
2. 登報聲明持報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在市級以上每日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做登報聲明,聲明公章作廢。報紙通常會在第二天刊登。
3. 公示自登報起公示三天后,法人需親自持整張掛失報紙、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擬寫并簽名的丟失公章說明材料去公安局治安管理科辦理。
4. 刻制新公章治安管理科審核通過后會發放刻章許可證,并指定去具有合法資質刻章的單位去刻制公章。
5. 注銷公司稅務和工商在完成上述步驟后,可以開始正式的公司注銷流程。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稅后,它會收回國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國稅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然后拿著國稅的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拿表格,補稅后,它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地稅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最后拿著國稅的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去銀行注銷銀行賬戶即可。之后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銷營業執照。
6. 備案和公告公司注銷要辦理的事項是有很多的,流程比較繁雜,概括起來是:工商管理局先辦理備案;然后登報公示45天;接著是稅務局申請辦理注銷;最后是注銷銀行戶、社保戶、公章等等。
7. 結束公司營業等待工商局通知,或者根據有關規定依法結束公司營業。
具體操作可能會因地區和具體情況有所不同。最好咨詢專業的法律顧問或會計師獲取準確的信息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