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是指公司因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運營,根據法律規定自愿或被迫取消其商業登記的一種法律行為。
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后15日成立清算組。
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清算指南》、《清算報告書寫格式》、《清算備案申請書》等表格,辦理清算組備案;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再次,制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完成清算分配方案后,制作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然后,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再由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報股東確認。
公司法律人格的成立和消滅都以登記為要件,完成清算程序之后,只有進行注銷登記,公司的債權債務才會消滅。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公司注銷過程需要分別去以下7個部門或機構辦理相應賬戶注銷:社保局、稅務局、報紙媒體(公司需自行登報公示)、工商局、開戶行、質監局、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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