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并且未欠開戶銀行任何債務。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銀行需對一年未發(fā)生收付活動且未欠開戶銀行債務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進行清理。
請您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內攜帶以下資料前往開戶行辦理銷戶手續(xù):
機構代碼證書正本4. 法人身份證5. 如代辦須出示代辦人身份證及法人證明書和授權書6. 銀行預留印鑒卡7. 自助服務卡8. 支票9. 業(yè)務委托書等重要憑證
如您無法提供上述資料,請在銷戶說明中注明原因。若上述資料已注銷,請?zhí)峁┳N證明或回執(zhí)。
若您在收到本通知后30日內未辦理銷戶手續(xù),并將未劃轉款項列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銷戶后,您可以通過法律程序或其他途徑申請恢復賬戶,但需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幫助,0530-2429671,
此致
敬禮!
銀行名稱
日期:2024年7月3日
附言:
為了保護您的資金安全,在辦理銷戶手續(xù)時,請務必核對清楚所有相關信息,并在確認無誤后再進行簽字確認。感謝您的理解和配合。
聯系信息:
聯系電話: 0530-2429671
備注:
本通知書一式兩份,銀行和客戶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名:
(銀行代表簽名)
(客戶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