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公司欠繳社保,但是已經注銷了,以下是您可以考慮的一些解決辦法:
您可以選擇去社保局申請欠費部分全部個人承擔繳納;或者去社保局申請主動自愿放棄欠費部分。這樣可以避免因公司注銷而導致的社保無法繼續繳納的問題。
如果您想讓原單位補繳社保,可以到勞動保障部門去投訴或直接到法院起訴單位,要求單位補繳社保。原單位社保斷繳后新單位不會為其補繳,只會重新進行繳納。
如果以上兩種方法都無法解決問題,您可以選擇將社保轉移到新的單位。您可以參照以下流程操作: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以上是一些可能的解決辦法,您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最適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