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思想:
參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法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銷戶需要再提交下列選項中文件:(一)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屬的注銷登記申請書;(二)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重整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不予行政處罰決定的決議的或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或公司被撤銷的文件;(三)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則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重新提交的別的文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市場主體注銷登記前依照法律規定應在清算的,清算組應當由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實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告。清算組這個可以實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首頁債權人公告。
清算組應當自清算已經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人登記機關再申請注銷登記。市場主體申請注銷登記前,應在依法辦理分支機構注銷登記。
法律分析: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公司性質不一樣,時間也相同,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讓其清算的,應在在清算前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無法通知到的,應當由應予以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在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自收到消息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那就證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對債權進行登記。在正常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再不對債權人進行債權。
法律主觀思想:
一、公司注銷是指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被其他公司收購、規定的營業期限期限屆滿不續、或公司內部解散等情形時,公司不需要到登記機關申請自動注銷,暫時終止公司法人資格的過程。二、公司注銷有內部和外部兩方面的原因,內部原因的或公司經營不善,市場當然不好等。外部原因的或駕駛證被吊銷、可以撤銷等,詳細萬分感謝:1、股東或股東會應有公司重新整頓決議;2、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宣告破產;3、公司章程明文規定營業期限期滿且不續;4、公司章程或法律規定的重新整頓事由又出現;5、公司因胸壁痛、分立隊伍解散;6、公司被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強制破產;7、公司吊銷營業執照或已撤銷后轉注銷。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市場主體注銷登記前依法應在清算的,清算組應當及時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按照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告。清算組也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布債權人公告。
清算組應當自清算結束后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市場主體申請注銷登記前,應當依法辦理分支機構注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