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注銷后,社保不需要注銷嗎?當企業注銷后,社保賬戶也要注消。依據《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突然發生需要變更或是用人單位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強制停止的,應在自變更或是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去辦理變更或則注消社會保險登記單位社保賬戶怎莫自動注銷?1、數據公眾號推送(1)如果不修真者的存在欠費,單位在申請辦理完營業執照注銷后時,社保系統會自動變更手續為注銷后狀態(2)如果單位社保戶下仍必然正常嗎參保人員或欠費狀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警告社保系統此單位營業執照已注銷,但換算社保賬戶并未銷戶已完結2、現場辦理單位社保戶下已無都正常參保人員且不存在欠費及稽核案件,可再注銷后社保賬戶注銷不了當自動注銷社保賬戶時,很可能會發現自動注銷不了,詳細原因有三種情況:1、單位社保戶下存在正常了單位參保或正常全額支付待遇人員不能自動注銷于社保網上服務平臺肯定不能實現程序后來一人減員,需現場辦理除此之外,也有三種特殊情況:(1)有退休人員的:京籍人員再進入戶籍所在地街鄉社保所,非京籍轉入單位注冊一地街鄉社保所(2)有工傷狀態人員:可以辦理你所選工傷業務后,可以辦理單位注銷手續(3)有待遇正常了直接支付:生育津貼、手工報銷的醫藥費、工傷醫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在等待碰到賬后再注銷2、單位未知漏繳社保費用不能自動注銷(1)月報補交社保:單位整體停機的,辦理單位月報個人補繳后注銷后(2)個人補繳社保:個人未及時個人參保或漏交的,可以辦理個人補繳后注銷3、單位未知稽核案件的情況下又不能注銷這個下,需要配合稽核科將案件徹底可以辦理案件審結后,才能正常嗎自動注銷
法律分析:公司注銷后,讓公司去社保局申請辦理停交手續。這樣的就可以不自己去社保局繳交社保了。(一)到社保機構個人繳費后窗口能領取并填好《某某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申報表》和《委托銀行代收社會保險費合同書》;(二)持《委托銀行代收社會保險費合同書》到開戶銀行加蓋公章;(三)持參加社保需能提供的資料、《某某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申報表》和《委托銀行代收社會保險費合同書》到戶籍所在區的社保機構個人再繳費窗口辦理參保手續;(四)需申請辦理《某某市勞動保障卡》的,可以本人親自來直接辦理,并可以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市公安機關重視的第二代身份證不聯網相館的數碼照回執。繳費人可以辦理參保登記后,如突然發生100元以內情形之一的,需要可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注銷手續。1、繳費人發生了什么重新整頓、破產、可以撤銷、合并和其余情形的、按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繳費人,經關聯主管機關批準或做出了決定終止、解散隊伍的、繳費人按規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由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也可以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自通知再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應予以審核,發到郵箱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手續的或用人單位依法暫時終止的,應當由自變更也可以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去辦理需要變更的或注消社會保險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請示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稟告個人的我屬兔、死亡和戶口登記、遷入、自動注銷等情況。
該公司可以采取措施與公司可以協商、向勞動監察部門投拆、再申請勞動仲裁、向法院起訴四種措施。
1、與公司協商好:與公司可以協商解決的辦法,特別要求公司為員工公司繳納社保。
2、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與公司協商未果,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沒有要求公司為員工繳交社保。
3、去申請勞動仲裁:勞動監察部門無法解決問題,員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特別要求公司為員工交納社保。
4、向法院起訴:仲裁也無法解決問題的方法,員工向法院提起訴訟,特別要求公司為員工繳社保。以上措施員工提供給相關證據,勞動合同、工資單等,以可以證明自己與公司未知勞動關系。員工也應及時向社保部門交納個人應繳的社保費用,防止影響不大自己的社保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