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注銷,根據相關規定,如公司企業注銷后,需要將印章交由工商登記機關封存,工商登記機關預存滿3年后,沒有特殊情況的,會對公章進行銷毀處理。
注銷印章所需資料:1、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 ;2、刻章登記卡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指定委托書;5、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6、公章、財務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備案的章。
公司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注銷: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
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任何單位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領導批準制度。
即每次使用單位公章都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批準同意,若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務不能批準使用,也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副職等合適人員批準使用。
具體經管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
單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壞、遺失或被盜,除按有關法律、制度追究責任人責任外,須盡快向上級及相關部門報告,一面采取相應措施挽救損失;一面盡快補辦手續,盡快補刻啟用新印章,以免貽誤正常工作。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 》 第二十四條 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如因單位撤銷、名稱改變或換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時,應及時送交印章制發機關封存或銷毀,或者按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定處理。
法律分析:違法,在公司注銷時公章是要銷毀的,公司注銷后公章是沒有法律效益的,公司注銷時,原公章是由制發機關制發的,交由制發機關銷毀,沒有制發機關的,企業可自行銷毀,公司注銷是指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被其它公司收購、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不續、或公司內部解散等情形時,公司需要到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終止公司法人資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 企業法人辦理注銷登記,應當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注銷登記報告、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或者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后,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收繳公章,并將注銷登記情況告知其開戶銀行。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公司注銷之后原公司的印章是無效的了。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如因單位撤銷、名稱改變或換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時,應及時送交印章制發機關封存或銷毀,或者按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