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企業來說,如若公司不經營不注銷,放任不管會導致企業被列入工商經營異常名錄,同時也會為企業相關責任人的工作和生活帶來一系列消極影響。因此,在決定公司不再經營之后,就需及時辦理注銷手續。那么,公司注銷前未做稅務清繳會影響注銷進度嗎?下面本文將對此進行相關介紹。
事實上,由于注銷公司前需要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稅款或費用,否則會影響之后在稅務局注銷國地稅,所以建議在啟動公司注銷流程前,檢查公司稅務清繳情況,以免存在稅務問題,影響注銷進程。
第一步,注銷公司國、地稅登記證。
所需資料:
1、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2、本年度匯算清繳報告;
3、注銷報告;
4、填寫稅務注銷表格(如果有未用完發票要先核銷)。
第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手續。
所需資料:
1、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2、公司股東會決議(內容就是注銷公司,成立清算小組);
3、公司原始檔案;
4、到工商局領取表格。
注: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時辦理。
第三步,登報公告(登報45日后再去注銷公司)。
所需資料:
1、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股東會決議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登報公告(公告內容:**公司,準備注銷,請各債權人自見報45日內到我公司清算小組辦理債權債務事宜)。
第四步,登報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辦理注銷申請。
所需資料:
1、公司營業執照原件(正副本);
2、稅務注銷證明文件;
3、公司股東會決議;
4、公司清算報告;
5、工商局領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檔案。
第五步,到質監局注銷公司代碼證(如生產許可證等)。
所需資料:
1、營業執照注銷證明文件;
2、代碼證原件(正副本)。
第六步,到公安機關注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所需資料:
1、營業執照注銷證明文件;
2、刻章登記卡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公司印章。
至此,公司注銷基本完成。
以上是對“公司注銷前未做稅務清繳會影響注銷進度嗎”這一問題的具體說明以及公司注銷程序的相關介紹。在現實生活中,企業責任人如若想要注銷公司,但對注銷手續辦理不夠了解,便可對文中內容作詳細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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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注銷沒有清稅證明怎么辦
沒有清稅證明那是因為你還沒有到稅務機關注銷國、地稅,自公司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公司需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稅務注銷,先注銷國稅,再注銷地稅。
辦理程序:1.納稅人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之前,首先應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
2.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時應提交如下資料:注銷稅務登記申請書;上級主管部門批文或董事會、職代會的決議和其他有關資料。
經稅務機關審核后符合注銷登記條件的,可領取并填寫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3.稅務管理部門經稽查、審核后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手續。
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發生變化需改變稅務登記機關而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原稅務登記機關應在對其辦理注銷手續后,向遷達地稅務機關遞解納稅人遷移通知書,并附納稅人檔案資料移交清單,由遷達地稅務登記機關為納稅人重新辦理稅務登記。
企業注銷 注銷公司必須要清稅證明嗎
公司打算注銷時,需要先到稅務局辦理稅務注銷,稅務局首先要看看你們該交的稅金有沒有足額按時交納,審核完出具個稅務注銷通知書交給工商局,簡單意思就是說,稅務局查過了,納稅義務已完成,工商局才會放心的辦理公司正式注銷流程,為什么需要清稅證明呢?接下來就隨著我一起看看吧。
注銷公司必須要清稅證明嗎符合簡易注銷的企業注銷不需要清稅證明。
商事制度改革以來,工商總局對企業注銷材料規范作了多次修訂。
其中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規定,公司注銷登記提交材料規范包括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說明在注銷登記時要提交清稅證明。
但是各地已經開始實行簡易注銷程序,符合條件的企業注銷可不需要清稅證明。
有的企業到稅務機關申請注銷時,稅務機關以未登記為由拒絕出具清稅證明,或出具“未登記證明”,讓企業無清稅證明進行工商注銷。
但是企業工商注銷規定的材料中又需要提交清稅證明,這種分歧給企業、稅務機關和工商機關帶來了極大的風險。
對于企業來說,沒有清稅證明的注銷是無效的,一旦出現問題,注銷登記有被撤銷的風險,還要追究法律責任。
對工商登記機關來說,缺少清稅證明辦理注銷是違反《材料規范》的原則,基本登記雞冠石沒有權利對規范進行修改或擴大解釋的。
對于稅務機關來說,根據國稅總局的規定,企業領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后,就已經進行了稅務登記。
因此,稅務機關不出具清稅證明或違背實際情況出具“未登記證明”,會給稅務機關帶來行政風險。
在企業注銷和清稅的過程中,下面幾個問題要有清晰的認識:一、領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即完成稅務登記:一照一碼登記改革之后,多證合一,因此企業取得一照一碼營業執照之后,就已經完成了稅務登記,不用再次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二、依法受理清稅是稅務機關的義務:企業辦理注銷登記,要先向稅務主管機關申報清稅。
企業可以向國稅、地稅任一方期初清稅申請,清稅完畢后受理機關要向納稅人出具“清稅證明”。
對于一照一碼企業,不能出具“未登記證明”或不出具“清水證明”,如果稅務機關出具“未登記證明”,只能說自身沒有理解政策,沒有對未登記企業盡到監管職責。
而對于不符合簡易注銷條件,沒有自主申請簡易注銷的企業,工商機關和稅務機關需嚴格執行上級文件,不能簡單的用“未登記證明”或“稅務事項通知書”代替“清稅證明”來完成注銷登記,更不能免予提交。
清稅證明要按文件樣式出具,并蓋稅務機關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