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伙企業注銷登記辦理流程一般為:1、到企業登記場所提交申請;2、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3、企業登記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4、企業登記機關對決定受理的登記申請,將分別情況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一般來說,合伙公司注銷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清算人簽署的《合伙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2、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合伙企業依照合伙企業法作出的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合伙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撤銷的文件。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全體合伙人簽署的清算報告。
5、營業執照的正本和副本。
6、在異地設立有分支機構的合伙企業,應當提交分支機構所在地企業登記機關核發的分支機構注銷登記決定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合伙企業依照合伙企業法的規定解散的,清算人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原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一、正文回答有限合伙企業注銷流程:1、當事人到企業登記場所提交申請;2、登記機關收到登記申請后,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3、企業登記機關作出受理決定;4、企業登記機關作出準予注銷登記的決定。
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二、分析申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到企業登記場所提交申請,登記機關收到登記申請后,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
申請材料齊全。
是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依照企業登記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公布的要求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請材料符合法定形式。
是指申請材料符合法定時限、記載事項符合法定要求、文書格式符合規范。
企業登記機關對決定受理的登記申請,將分情況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三、公司申請注銷登記提交哪些文件?1、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2、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相關法律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3、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深圳合伙公司注銷?受理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符合申請條件。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符合申請條件。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合伙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1.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申請表(深圳市)(原件一份)
2.經辦人身份證明(深圳市)(復印件一份)
3.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和全部副本(深圳市)(原件一份)
4.全體投資人承諾書(深圳市)(原件一份)
四、深圳合伙公司注銷線下提交資料流程圖
五、深圳合伙公司注銷官方審核流程及辦理時間
一、收件(當天)
1.核對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2.依據辦事指南中材料清單逐一核對是否齊全;
3.核對每個材料是否涵蓋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內容和要素。
二、受理(當天)
1.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2.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受理行政許可申請。
01.核對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02.依據辦事指南中材料清單逐一核對是否齊全;
03.核對每個材料是否涵蓋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內容和要素。
三、審查(一個工作日)
提出初步意見,轉入決定步驟。
2.審查是否有限制辦理的情形;
四、決定(當天)
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準予核準登記。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核準登記。
復核審查步驟階段提出的初步意見。
五、制證(當天)
六、深圳合伙公司注銷相關法律規定:《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
第四十條商事主體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法律、行政法規對變更登記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登記事項變更涉及分支機構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自企業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分支機構變更登記。
第四十二條企業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企業申請注銷登記前,應當辦理分支機構注銷登記。注銷分支機構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該分支機構的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個體工商戶不再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經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商事主體的資格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