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想法:
個人獨資企業從納稅方面是有很多優點,但也有其局限性,穩定性差,因此沒法盡力挽留優秀人才,資金也比較比較極度短缺。因此在個人獨資企業面隊著困境,是會會出現個人獨資企業進行轉讓的現象。一、個人獨資企業轉讓稅收法律規定1、轉讓前生產經營所得遵循個體工商業戶生產經營所得繳個人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法規〉的通知》(財稅〔2000〕91號)第十八條法律規定,企業在年度中間合并、分立、強制停止時,投資者應在在停止下來生產經營之日起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當期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第十九條相關規定,企業在納稅年度的中間開業,或者由于擴展、直接關閉等原因,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下降12個月的,應以其求實際銷售期為一個納稅年度。參照本案所涉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轉讓,應當及時簡單的方法計算出當年1月1日至轉讓時的應納稅所得額,并明確的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所得和5%~3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交個人所得稅。2、清算所得按照個體工商業戶生產經營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財稅〔2000〕91號文件第十六條規定,企業進行清算時,投資者應在在銷戶工商登記之前,向主管稅務機關一次結清有關稅務事宜;公司清算所得應當由納入年度生產經營所得,由投資者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個人獨資企業在轉讓前應當就半個生產經營期進行一次清償,就最后清算所得按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3、整體轉讓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公司繳納個人所得稅。當經過清算上稅后,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查看的“剩下的財產”,但是一類其稅后投資收益。再轉讓這些財產,都屬于一般的財產轉讓,應按財產轉讓所得繳交個人所得稅,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為轉讓收入減原值及比較合理稅費,適用20%的稅率。二、個人獨資企業轉讓稅收的問題1、轉讓前生產經營所得應按照個體工商業戶生產經營所得公司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企業在年度中間不合并、分立、強制停止時,投資者應當在再繼續生產經營之日起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可以辦理當期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2、債權所得按照個體工商業戶生產經營所得繳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通過清算時,投資者應當由在注消工商登記之后,向主管稅務機關一次結清無關稅務事宜;清償所得應當及時視為年度生產經營所得,由投資者按照法律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3、整體轉讓所得遵循財產轉讓所得繳個人所得稅。經由清算繳稅后,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查看的“其余財產”,實際上一類其稅后投資收益。再轉讓后這些個財產,都屬于一般的財產轉讓,應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為轉讓收入減原值及合算稅費,適用20%的稅率。三、個人獨資企業轉讓程序去申請變更登記的條件:1、可以申請的主體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得到營業執照的個人獨資企業。再申請辦理變更需提交的材料:1、投資人簽定的變更登記申請書;2、依據需要變更的事項,重新提交相應的文件:(1)企業名稱變更:需再提交企業名稱作好核準通知書;(2)住所變更:需提交租房協議、產權證明、居改非其他證明;(3)出資額和出資變更:①出資一般是由個人財產出資辦理變更為家庭共有財產按出資比例的,是需要由三百名家庭成員在《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上簽名;②出資是由家庭共有財產變更為個人財產不出資的,則估計登報公告。
...整體轉讓給現在的股東,轉讓費4萬,這4萬要怎么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轉讓股權形式
形式上可分:完全轉讓后的,轉讓人再次是公司股東,受讓人曾經的公司股東;部分對外轉讓的,轉讓人再次就已轉讓后部分享不享受股東權益,受讓人就已受讓方部分貴賓級別股東權益。
1、股權變更個人所得稅征收范圍
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將自己的持有公司的股份轉讓給那些自然人或則是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就其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依據2008年3月1日起新可以實行的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是由《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九款法律規定征稅個人所得稅范圍除了財產轉讓;新率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西安北方光電有限公司《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九款相關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包括以外財產拿到的所得,第九條規定,對股票轉讓所得土地稅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以此為由制定并執行,報國務院批準正式實施。
《個人所得稅》第六條第五款明文規定,財產轉讓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是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扣除財產原值和比較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法律規定財產轉讓所得,聽從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按減財產原值和合不合理費用后的余額,可以計算納稅;第十九條明文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所說的財產原值,對于有價證券,是指為去買入價和買入股票時按照規定需要繳納的有關費用。這樣,什么是合算費用?法律也沒必須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為辦理股權交易手續應有的必要開支。《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五款相關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余所得,可以參照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即,轉讓股權個人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為: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轉讓股權收入-本金(原值)-合理不費用)×20%。
納稅人是指稅法法律規定的真接的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或是是個人;扣繳義務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故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在股權交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收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或者是代繳保險義務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一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第三十條法律規定: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扣款、郵寄費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是沒有相關規定負有扣款、上門收取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豈能特別要求其繼續履行銀行代扣、郵寄費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應該履行代繳、郵寄費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敢委婉地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綜合考不超過的情況,你公司注冊資本100萬暫時不明白所有者權益凈值是多少,或是說每股股價是多少(沒上市都是有股價的只是不參與流通只不過)暫時按100萬股,普通股1元來計算,全盤接手公司的人最少4萬元能夠得到一個100萬的公司,那么他的所得是100萬,比較合理費用為4萬,這樣的話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是100-4=96萬,應當公司繳納個人所得稅19.2萬。此是標準答案。
另注冊資本100萬并不能不能代表真實的實收資本100萬,其中肯定不屬于抽逃資金等一些都違法現象,千萬不能落入陷阱。
法律分析:1、轉讓股權的雙方要按萬分之五稅率繳納印花稅,對此股權變更所得,如果不是股東是自然人,要按20%稅率繳交個人所得稅,如能法人股東,要按25%稅率交納企業所得稅。2、定購股權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價格繳納印花稅,萬分之五;3、收購股權的人B以小于其精靈召喚投資數額出售時的,則其差額按“財產轉讓所得”依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沒有是小于或者等于其精靈召喚投資數額出售的,則不需要交納所得稅),同時遵循成交價繳納印花稅,萬分之五。4、股權變更雙方都要遵循換算成交額繳印花稅。印花稅是在簽署了轉讓合同之后,雙方去企業營地地方稅務局公司繳納,憑完稅證去工商局可以辦理股權變更手續。5、股東出讓股權,一般來說公司權益還沒有變化,企業一般你不繳交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互相間也可以相互轉讓后其全部也可以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及時經那些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轉讓股權事項提前三十天以外股東提出自己的意見贊成,以外股東自交給書面送達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轉讓。其余股東半數以內不同意轉讓的,不贊成的股東應當及時定購該對外轉讓的股權;不網上購買的,其為表示同意轉讓手續。經股東不同意對外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別的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下股東一貫主張行使權利優先購買權的,協商判斷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通過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明文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