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資子公司股權轉讓涉稅處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股權轉讓所得的確認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于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稅收優惠政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對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
股權轉讓協議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按合同金額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同一應稅憑證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執一份的,各方都應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個人股東轉讓股權應就增值部分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如果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每股凈資產或個人股東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
在股權轉讓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其他費用,比如評估費、律師費等,有些是可以稅前扣除的,也就是在計算稅的時候可以減去,這樣可以少交點稅。
可以通過不同的稅務籌劃方案來降低稅負,例如,將留存收益進行分紅,將分紅部分從轉讓價格中減掉,以減少股權轉讓所得。
對于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業之間和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業之間按賬面凈值轉讓股權或資產的,如果有合理的經營目的,且主要目的不是減少、免除或延期繳納稅款,轉讓的股權或資產在轉讓后連續12個月內原實質性經營活動不會發生變化,且轉讓企業和受讓企業均未在會計核算中確認損益的,可按以下規定選擇特殊稅務處理:轉讓方企業和受讓方企業均不確認收入。轉讓企業取得的轉讓股權或資產的計稅基礎,以轉讓股權或資產的原賬面凈值確定。轉讓企業取得的轉讓資產,按照其原賬面價值計算折舊扣除。
母公司將股權無償轉讓給全資子公司的情況下,需要按照轉讓的股權或者資產的原計稅基礎,降低持有子公司股權的計稅基礎。
以上信息為您提供了一個全面的全資子公司股權轉讓涉稅處理框架,具體的稅務處理還需要結合您的實際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詳細分析和規劃。如果您遇到了相關困難,歡迎到我們網來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