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是指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商標轉讓的受讓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公司,具體填法人還是公司名取決于商標轉讓的具體情況。
商標轉讓給個人如果商標轉讓給的是擁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個人,那么在商標轉讓過程中,委托書的委托人應寫該個人的名字,并附上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
商標轉讓給公司如果商標轉讓給的是公司,則在商標轉讓委托書上填寫的為商標信息,不需要特別注明法人或公司名。在這種情況下,轉讓人通常是公司,而受讓人也是公司。商標轉讓協議中也會明確列出轉讓雙方的名稱、主體資格證明、地址、聯絡方式等信息。
商標轉讓流程商標轉讓的一般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準備材料:申請人需要準備《商標轉讓申請書》,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等。
提交申請:將準備好的材料提交給商標局。
商標局審查:商標局會對提交的申請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會發出《商標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
公告:審查核準后,商標局會發布公告。
領取《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并領取《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注意事項在進行商標轉讓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選擇合適的轉讓形式:商標轉讓通常有合同轉讓和繼受轉讓兩種形式。
確保商標質量:商標轉讓時,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遵守法律規定:商標轉讓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否則商標局不予核準。
商標轉讓人應根據商標轉讓的實際對象來確定是否填寫法人或公司名,同時應嚴格按照商標轉讓的流程和注意事項來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