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轉讓公司股權的批復,通常需要以下文件和資料:
轉讓變更登記申請書:該申請書需要加蓋公司公章,并由原法定代表人和新法定代表人簽字。
主管部門批復:該批復適用于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私營有限公司無需提供。
新股東文件:需要提供工商局固定格式的新股東文件,新股東需要簽字。
股權轉讓合同書或書:該文件必須明確股權轉讓的具體細節,包括如何轉讓、轉讓前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等內容。
出讓方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集體性質)或股東會決議(內資)或董事會決議(外商投資):這些決議需要說明同意轉讓股權并放棄優先購買權。
如屬全民、集體企業向私營企業或自然人轉讓股權的須提供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交割單(產權交易中心出具)及交割合同。
新、老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新、老股東需要在身份證復印件上簽字。
有些工商局要求新老股東親自到場當面在股權轉讓協議和股東會決議上簽字。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以上是關于公開轉讓公司股權所需的批復和文件資料的基本情況。如有具體需求,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