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的稅務處理涉及到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兩個方面。以下是詳細的信息:
個人轉讓境內上市公司股票
,個人轉讓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免征收個人所得稅。這意味著,個人賣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時,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于個人轉讓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則需要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并依法繳納稅款。
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于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股權轉讓還涉及到增值稅和印花稅。根據財稅【2016】36號,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的"金融服務"業務中的"金融商品轉讓"稅目。增值稅納稅人轉讓上市公司股權,按照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其增值稅稅率6%。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屬于"產權轉移書據"稅目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需要按照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北交所稅收優惠政策利好,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原始股是指個人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掛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該公司掛牌前和掛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轉股,上市公司股東在北交所轉讓該部分股票,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在進行股權轉讓交易的時候,股權轉讓的轉讓人和受讓人(即股權轉讓的買方和賣方)均需要按規定繳納印花稅。納稅人接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通知仍拒不申報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采取核定方法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境內上市公司股票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而轉讓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則需要繳納。企業在轉讓股權時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同時,應注意稅收優惠政策的變化和個人所得稅申報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