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公司,我是法人,占90%股份,要注銷公司。,現在另一股東不同意,該怎么...
應該是對公司接受解散清算,假如章程沒有特殊的方法約定,那你經公司股東會2/3以下表決權表就行,如果3個同意下來公司隊伍解散的股東表決權累計過來將近2/3,這樣只需提升10%,在公司再繼續經營下去會損害到股東利益時,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訴各位解散公司。
如果沒有章程對股權轉讓也沒普通限制,那就股權轉移到到另一個股東名下是徹底神圣的。
《 公司法 》規定的股東股權能有償轉讓。1、公司股東內部與對外轉讓公司股東可以不將所有的或是部分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余股東,且不必須取得同意其他股東的同意。2、股東向公司股東其他的人轉讓①股東向股東其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由經別的股東三分之一數贊成。②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解除合同的通知別的股東發表意見表示同意,那些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納入表示同意轉讓。別的股東半數以內不贊成轉讓的,不贊成的股東應當及時定購該轉讓的股權;不網上購買的,納入贊成轉讓。③經股東同意下來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那些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左右吧股東表示異議行使權利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認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遵循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權利優先購買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