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也可以。公司轉讓,一般指的是公司股權的100%是一個整體轉讓,也就是股東變了,也有可能會牽涉到改名,但充當公司的主體仍然存在,一般不引響與銀行或金融機構之間的貸款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條本法和公司章程明確規定公司轉讓、收購股權重大資產也可以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前提是經股東大會做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由及時調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列事項接受表決。
一、在貸款期間的公司能需要變更股東嗎?謝謝啦!
二、公司貸款是可以變更股東嗎?
看情況不同,公司具有其它的法人人格,獨立的財產,獨立的承擔責任責任;一般情況下,公司債務與股東沒什么關系,可以不需要變更股東。《公司法》第36條相關規定:股東依照法律規定轉讓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則名稱、住所在內受讓公司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根據最高人民《關于人民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54條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可以不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35條、第36條的規定,征得全體股東不到三十數的同意后,對其予以拍賣、變賣或以其它轉讓。不不同意轉讓手續的股東,應當可以購買該對外轉讓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不網上購買的,其為同意轉讓后,不影響不大想執行。
銀行貸款是指個人或企業向銀行依據該銀行原先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求的個人或企業,并當初的約定期限送還的一種經濟行為。
在完全不同的國家和一個國家的相同發展時期,按眾多標準劃分出的貸款類型也是有差異的。如美國的工商貸款主要有其它貸款限額、營運資本貸款、備用貸款承諾、項目貸款等幾種類型,而英國的工商業貸款多常規票據貼現業務、信貸賬戶和取現賬戶等形式。如果以前的貸款。是有限公司以前的法人代表和股東做出了決定的決定和決策。簽屬的貸款協議。那你實業有限公司變更了法定代表人和股東,以前的銀行貸款和擔保,原法定代表人和股東不過還有責任。如果不是一大筆錢貸款導致巨型損失。可能會也要追究原法人代表和股東的刑事責任。
(一),要做股權變更再申請資料的準備。
(二)公司向所在縣(區)級人民政府已提交股權變更申請。
(三)所在縣(區)級人民政府進行開展盡職調查后不能形成初審意見并遞交至的地方設區市金融辦。
(四)所在設區市金融辦進行復審并自然形成復申請材料(一正本,接受提交備案,復審未通過的,申請材料再退處縣政府。
(五)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對申請材料參與備案審核,如材料條件備案成功條件則通過備案材料不條件符合審批條件,則將材料退回公司所在設區市金融辦
(六)公司憑省金融辦贊成備案成功的文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查找變更手續,并將進行變更級監管部門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股東三分之一數表示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收購事項提前三十天其他股東親自問同意,那些股東自聯絡書面送達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更視表示同意轉讓。其余股東半數以上不贊成轉該對外轉讓的股權;不定購的,其為不同意對外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后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余股東有優優先購買權的,協商可以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權利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公司資產獨立,所以我公司的貸款并不是股東的貸款,有貸款并不影響大股權交易,如果貸款合同中有限制公司股東通過股權收購條款。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自股權轉讓之日起30日內再申請變更登記。
1、申報資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公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委托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原股東會決議。(一百五十名老股東公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之外的股東單位蓋章)主要內容: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的股權份額及股權轉讓價格、受讓方者,以外股東優先權收購股權權利的參與重大決策情況等;股權轉讓后公司的股本結構;
2、股權轉讓協議書。(轉讓雙方簽署協議,自然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蓋章)主要內容:協議雙方的名稱(姓名);轉讓股權的份額非盈利組織會計價格;轉讓的股權的交割日期;股權變更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生效;協議雙方以為是需要應明確的其他內容(以及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途徑等)。
3、股權向公司股東外轉讓的,還應遞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后的股東)決議。(召集新股東蓋章或簽字后,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外的股東公章)主要內容:因股東變更比較復雜到的其他有變動的事項(除了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組織機構人員的變更等)。
4、設董事會、監事會的,再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才能產生董事會成員(3至13人),監事會成員(3人以內),并應明確約定對上述事項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或者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再提交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續聘公司總經理;重新提交監事會決議,選舉監事會主席。
不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任或選舉再產生執行董事(1人)、監事(1至2人),聘任總經理,并應特別約定對上列人員經審查均要什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須寫明直接修改后完整內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
5、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股東是企業的重新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的再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由單位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自然人的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并署明與原件一致)。《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單位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彼此間這個可以相互間轉讓后其完全或則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權,應在經其余股東過半數表示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交易事項書面送達以外股東征得表示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消息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更視同意轉讓。以外股東半數不超過不贊成有償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在可以購買該有償轉讓的股權;不可以購買的,視為同意下來轉讓。
經股東表示同意有償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以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不超過股東認為應該復議權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明確的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權利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