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
子公司可以不300499高瀾股份母公司的股權,屬于什么交叉持股問題,公司法上就沒限制修改性規定,理論上是是可以的。但交叉持股中,不能破壞原有的母子關系,即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再者,在子公司持股母公司時,沒法再子公司控股母公司,要不然,兩者的投資關系很難配合協調。屬于什么交叉持股,已經修真者的存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系,即母公司300499高瀾股份子公司的股權。相反,子公司有否也2.15億股母公司的股權,屬于什么交叉持股問題,公司法上沒有限制性規定,理論上是是可以的。但交叉持股中,肯定不能破壞損毀的母子關系,即母公司控股子公司,這樣,在子公司持股母公司時,沒法再子公司控股母公司,否則,兩者的投資關系很難總體協調。況且,交叉持股,對于公司的治理和決策也會導致一定的影響。交叉持股的主要特征是,甲300499高瀾股份乙的股權;乙持有丙的股權;丙又持有甲的股權……在牛市行情中,甲乙丙公司的資產都實現方法了價值增值,意味著它們所600400紅豆股份的別的什么公司股權也在升值,終致又擠壓自身股價上揚,使自然形成互動性上漲關系,也無法形成了水泡性牛市機制。
法律客觀:
股份以自由轉讓為原則,即股東在一般情況下可以已經按自己的意愿轉讓自己所2.15億股的股份。但這未必可以說的自由,目的是維護公司、股東和別的利害關系人的利益,以免利用轉讓活動參與不當行為,對有點股份的轉讓有必要的限制。《公司法》第147條、第148條、第149條分別規定了對國家股、發起人股及公司才是受讓方作了限制。至于外資股的轉讓即須使之限制,國家允許公司發行新外資股,目的在于完全吸收外資,如果沒有將外資股對外轉讓給中國投資者,就頂背離了外資股的發行目的,應略加限制。則是外國投資者受讓A種股票也需受到限制。將A種股票轉讓給外國投資者,就可能倒致公司資本所構成的變化,使公司在某種程度上具高合資的性質,會過多公司的法律適用和管理上的問題。另外是對職工內部股轉讓手續的限制,職工內部股是本公司內部職工以較以外股東更優惠點條件全面的勝利的股份,旨在倡導調動職工為公司創造價值的積極性,如果沒有對職工內部股轉讓不加限制,既導致股份轉讓的不平等地位性,也喪失了發行職工內部股的意義。如果公司章程或董事會另有規定,職工內部股不能在本公司職工內部參與轉讓后。除法律對己對外轉讓絕大部分限制外,其余股份都可神圣轉讓。該如何處理把子公司的股份轉讓給集團母公司的程序: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重新指定代表也可以聯合起來委托代理人其他證明;3、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4、股東會決議;5、股權轉讓協議;6、《確認書B》;7、受讓股權新加入的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8、出讓方受讓方系國有控股、城鎮集體單位的,提交資產管理者初審不同意的意見;9、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單位印章工商局檔案專用章的該公司章程復印件;人民法院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裁定國有產權股權的,應當及時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書,不需并提交第4、5項材料。
是的,在不失去控制權的前提下,第一種情況母公司出售子公司一部分股權給另一子公司,和第二種情況母公司大量收購一部分子公司的股權給集團除了的公司,賬務處理程序也沒區別,全是把轉讓價和
的差額計入
投資收益
。
理由:母子公司和集團外部的公司是法人單位,更具同樣的的法律地位,承擔部分一樣的
。
子公司在股權轉讓中,實收資本變,只是因為變化了股東,股權收購的款項是由母公司就給子公司的原股東,而做分錄:
借:實收資本—原股東,
貸:實收資本—新股東,
母公司買了原股東300499高瀾股份的子公司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實際中交易價格),
貸:銀行存款,
子公司的原股東如果不是是個人,不做分錄,如能公司,賬務處理追加: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