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依據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章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
第三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由自變更手續之日起30日內可以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由遞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后,其合法嗎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依照常理前款規定再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變動姓名也可以名稱的,應自變動姓名也可以名稱之日起30日內去申請變更登記。
相應法律責任也可以建議參考第六十九條:公司登記事項再一次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直接辦理或是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成期限登記;逾期還款不登記時的,處以罰款1萬元以下10萬元以下的罰款。其中,變更公司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的或國務院改變明文規定須經審批的項目而未拿到批準,私自從事查找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公司未九十條本條例規定可以辦理無關需要備案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整改限期辦理;多次逾期未辦理的,被處3萬元以上的罰款。
股權變更所需材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寫清楚股權由誰對外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并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股權變更注意事項:
1、在股權變更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拒絕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2、收購股權各方在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成功股權轉讓交易下次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以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納稅(扣繳)正常申報,并持稅務機關開具證明的股權轉讓所得繳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可以退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直接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3、股權轉讓各方已簽定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轉讓股權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先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如何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后。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備案) 登記申請書 》;(2)企業可以申請登記委托書原;(3)經辦人身份證明;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重新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4)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并提交的決議或確定(原件);(5)向原股東除了的人轉讓后的,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7)股權轉讓協議;(8)股東的資格其他證明復印件(核對資料原件);(9)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原件;(10)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做出決定明確規定變更股權必須報國務院批準的,并提交當地政府的批準文件。《公司法》第三十二條【股東名冊】有限責任公司應備辦股東名冊,古書a選項事項:(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股東的出資額;(三)出資證明書編號。古書于股東名冊的股東,也可以依股東名冊表示異議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的或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突然發生辦理變更的,應在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是變更登記的,不敢抵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