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務人員的交接,主要注意除開以下幾個方面:
1、將尚未處理完畢的業務,處理完畢。一般將交接截至7月24日期放在月末,這應該是說,將月底之前的憑證、帳簿、報表等編制人員去登記一切就緒。
2、收拾保管的各種會計資料(如憑證、帳簿、報表等)和某些會計物品(如證件、發票、印章、電算化密碼等),排列次序示于交接清單上。
3、整理好尚根本無法一次性處理的業務,列示于交接清單上,寫清已如何處理的程度、相關的憑證資料等。
4、吩咐別的查找事宜,諸如去相關工作直接聯系部門(包括企業內部和外部)聯系人的、去相關會計處理的流程方法其他。那些個內容視你的具體情況而定,以將你工作的內容交代明白時間計算。
5、打印交接清單,一式三份。明確的交接清單交接工作,交接無誤后后,由移送人、接交人、監交人各自蓋章,各執一份交接清單。
1、早不受理的經濟業務并未記賬憑證會計憑證,應登賬完畢。
2、業已去登記的帳目,應登記時之后,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公章經辦人印章。
3、收拾好應該是移交的各種驗收資料,對前歡事項寫出了什么書面材料。
4、編制暫時扣押清冊,列明應當及時移送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地方會計資料和物品;可以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在辦理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1、會計人員申請辦理移交手續時,可以專人負責監交。暫時扣押人員在辦理統一移交時,要按辦理移交清冊逐漸移送,暫時代理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2、現金、有價證券前提是與帳簿有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要限期查清。
3、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別的會計資料需要完好無損。如有嚴重短缺,需要詳細調查原因,并在統一移交清冊中寫明,由統一移交人員專門負責。
4、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肯定編制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調節平衡表可以調節正確無誤,某些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帳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進行核對所對應的;用處時,要抽查其它帳戶的余額,與實物查對所對應的,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確認很清楚。
5、辦理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地方實物等,前提是交接知道;移送人員從事行業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或是電子數據在實踐操作狀態下接受交接。
6、辦理移交清冊一般應在記賬憑證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暫任人員應當繼續使用暫時扣押的會計帳簿,不得一一另立新帳,以盡量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需要,公司轉讓,必須付清的事項:對外轉讓的價格、外債、社保等;需要移交的有公司章、執照、組織代碼證書、
、銀行
開戶許可證
、賬本、會計憑證等財稅資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三十五條有應明確規定:移送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那些或是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公司轉讓后,法人變更了,以前的帳冊憑證都需要移交給新的接管人嗎?
會計人員需要更換的,需要辦理交接手續。被傳承損壞賬本。《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35條有明確規定:第三十五條辦理移交人員對所暫時扣押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余或者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部分法律責任。
交接內容以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報表附注、會計文件、會計工具、印章和其他資料(如戶口登記簿、土地登記簿、會議記錄簿、文書檔案等)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的企業,還應移送會計軟件、數據磁盤及去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