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一般來說繳費情況下公司社保賬戶是萬不可你操作的,即不能減員也不能不能減少,僅有在及時繳納欠費后才能繼續操作;位社保欠費其實很正常了。你單位欠費,但你那就正常參加養老保險狀態沒有脫保吧,也就是戶頭還掛在你單位名下吧,那樣絕大部分的欠費也是計劃內停機(也就是社保對你單位下了繳費計劃只是單位暫時沒錢交,和斷保的情況不一樣,假如斷保了再可以推算補繳的話很有可能費用就也很高),到到了退休年齡時單位一般會予以補齊的(我們單位就是這樣不能操作的,是因為不補的話職工退休手續就沒有辦法辦)。如果沒有是這樣的話你就無需太擔心。
如果你個人特別要求交款那肯定是可不能操作的,原單位表示同意停保并補交社保你的歷史欠費(一般單位都會不同意轉賬支票,雖說少一個人少交不少錢,單位繳費后是占大頭的),再由新單位又或者是個人到勞動代理中心可以續保。
用人單位未按時按期支付參加社會保險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交或則抵沖,百并自漏繳之日起,按日空駛費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嚴重逾期仍不繳交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未繳納數額一倍以內三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特別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需要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享不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權利專門監督本單位或為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單位之日起三十日內憑此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直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扣減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在內其余靈活就業人員,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上班一年半無合同公司不交社保,現在公司說要轉讓讓我們員工走人。我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由與勞動者重新訂立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勞動合同,并在試用期滿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的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要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者那就證明詳細原因并受到經濟補償。如果沒有您在公司工作好了一年半,只不過沒有簽署勞動合同并且公司也沒有為您繳納社會保險,這樣您是可以以內渠道維權:
1.是可以咨詢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的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我得到進一步的幫助和指引;
2.要是您原先的企業是私營企業或外資企業,則可以不聯系聯系去相關工會或是行業協會,并拜求他們的協助和支持。
當然,在維權過程中,請務必可以保留好有效證據,.例如平時上下班記錄、開工可證明等,希望能夠更合適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種情況法律有規定。
公司轉讓合法性的一個重要的是原因是完全保護產權。公司作為一種經濟實體,擁有單獨的的法人地位和財產權益。公司轉讓的合法性切實保障了股東或所有者在轉讓過程中的權益換取保護。
公司轉讓不能股東或所有者據自己的意愿將其股權或所有權對外轉讓給別人或實體。這種自由交易的機制有助于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