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后合伙出資的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變更給其它2個裝甲旅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可以做到股東之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必然一定差異。
(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與依法相互對外轉讓其出資額,屬于什么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為,可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突然發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與突然發生權益之爭,也可以若要才是準據。
(2)向第三人轉股: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購買時,一類對公司外部的轉讓行為,除依上述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包括相關文件外,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相對于向第三人轉股,公司法的規定相對于比較內容明確,在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其他的人對外轉讓出資購買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贊成轉讓手續的股東應當由購買該轉讓手續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表示同意”。該項規定的立法出發點是:一方面要能保證轉讓股權方要比自由的轉讓其出資,另一方面考慮到有限公司資合和人合的混合性,盡很可能魔獸維護公司股東間的信任基礎。根據公司法的這一規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外部股權變更要符合國家規定兩個實體要件:全體股東一半多數同意下來和股東會作出決議。這是關與公司外部轉讓合伙出資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真包含了200元以內特殊的方法內容:第一,以人數主義充當投票權的計算基礎。我國公司制度比較好重視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按結構了人數做出決定,而不是通過股東所持出資比例為計算標準。第二,以全體股東才是計算的基本上人數,而不是除轉讓方之外股東的過半數。
...A股東17萬,B股東17萬,C股東16萬,由于A股東把其股份轉讓給D...
股東互相間相互之間轉讓股份,是股東個人之間的事,公司一般不干涉。個人所得稅的交納關鍵看轉讓的價格,如果不是是物美價廉轉讓的話是不用交稅的。
溢價對外轉讓的話,轉讓方應交納溢價部分20%的個人所得稅。一般情況下,由股東自行申報繳交。股東拒不代扣代繳的才由單位代扣代繳代交。假如全部讓單位銀行代扣代交的話,上市公司的股票買賣太正常了,那上市公司的財務人員不用干別的了。
法律分析:股權是可以通過低價。股權轉讓的價格由當事人讓其當初的約定,但當事人應當及時明確的實際中情況申報稅款。納稅人申報后的計稅依據的確高于正常值,又違反合同約定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互相間這個可以彼此對外轉讓其所有的或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其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余股東三分之二數不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收購事項書面通知那些股東提出自己的意見不同意,別的股東自聯絡提前三十天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下來轉讓。其余股東半數以內不同意下來轉讓后的,不贊成的股東應當及時去購買該轉讓手續的股權;不去購買的,視為贊成對外轉讓。經股東同意下來對外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那些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左右吧股東主張行使權利優先購買權的,協商考慮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參與重大決策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