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合同有a選項情形之一的,是可以撤消:
1、因重大誤解簽訂的協議的合同;
2、因被欺詐而訂立協議的合同;
3、因被協迫而股權轉讓協議的合同;
4、乘人之危而簽訂的協議的顯失公平合同。
轉讓股權的流程不勝感激:
1、當事人談妥股權轉讓的合意;
2、得到半數股東表示同意轉讓證明,這些其余股東徹底放棄最多網上購買權證明;
3、簽定股權轉讓協議;
4、注銷后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核發出資證明書,并修改公司章程;
5、辦理變更的登記。
轉讓股權必須以下材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委托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有限責任公司遞交股東會決議等。
【法律依據】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是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擁有的土地的,債務人不應該履行到期債務或則不可能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基于質權的情形,債權人無權利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是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房產交付的動產為股份質押財產。
法律分析:合同撤銷權是指撤銷權人村民待遇的對意思表示不都是假的,但巳經未生效的合同給以申請撤銷,使合同化為虛無全部消滅的權利。撤銷權由合同當事人有權和處分,如撤銷權不法律賦予,合同一直有效,或且,則無效。
我國法律規定,對于以下情況之一的,當事人這個可以請求撤消合同:1、因重大誤解簽訂的協議的。2、在訂立合同時會顯示絕對公平的。3、因欺詐而簽訂的協議的。4、因脅迫而重新訂立的。5、因乘人之危而重新訂立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互相可以彼此有償轉讓其所有的或則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除了的人轉讓股權,應在經以外股東過半數不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解除合同的通知其他股東征得同意,別的股東自收到消息書面送達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更視不同意轉讓。那些股東半數以內不同意下來轉讓手續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及時網上購買該對外轉讓的股權;不去購買的,更視不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下來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那些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復議權優先購買權的,協商可以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明確的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復議權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分析:我國法律規定,是對以下情況之一的,當事人是可以幫忙可以撤銷合同:
1、因重大誤解股權轉讓協議的。
2、在訂立合同時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
3、因欺詐而股權轉讓協議的。
4、觸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
5、因乘人之危而股權轉讓協議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干掉:(一)當事人自很清楚或者應當及時清楚已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顯失公平的當事人自明白了也可以應在明白了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法律賦予撤銷權;(二)當事人受威逼脅迫,自威逼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還沒有行使撤銷權;(三)當事人明白了撤銷事由后明確來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因為放棄撤銷權。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了什么之日起五年內也沒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全部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