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正常轉讓給別人并不犯法。以下是詳細的解釋和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這一法律規定明確了公司股權轉讓的合法性,并提供了具體的轉讓流程和要求。
轉讓形式:
全部轉讓與部分轉讓:全部轉讓是將個人的股權全部轉讓給別人,部分轉讓是只轉讓出一部分的股權。
約定轉讓與法定轉讓:約定轉讓是雙方意愿達成一致時發生的轉讓,如股份轉讓;法定轉讓是依法進行的轉讓,如股份繼承。
內部轉讓與外部轉讓:內部轉讓是指把股份轉讓給公司內的其他股東,外部轉讓是指把股份轉讓給公司外的人。
賣方注意事項:
買方注意事項:
公證和費用:
自2017年3月起,變更轉讓股權無需做公證。
在轉讓過程中,雙方需要簽署公司轉讓合同,并經過稅務局、工商局、銀行等一系列的變更,完成所有合法程序。
賣方風險:
如果賣方在轉讓前隱瞞了公司的某些債務或法律糾紛,可能會導致買方面臨巨大的經濟損失和法律風險。
如果賣方未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轉讓,如未進行工商變更登記、稅務變更登記等,可能導致買方無法正常經營公司,甚至面臨行政處罰。
買方風險:
在接手公司前,買方應進行全面的調查和審計,了解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情況、法律風險等方面的情況。
如果買方未能發現潛在的問題,可能陷入一個巨大的陷阱。
公司正常轉讓給別人是合法的,但必須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轉讓過程中,雙方需要充分了解和協商,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轉讓,并在合同中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公司轉讓的順利進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
因此,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司正常轉讓給別人并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