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或集體資產股權轉讓需要審計。這是因為在這些情況下,涉及到的是公共財產,因此需要通過審計來確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個人公司股權轉讓無需審計。如果轉讓方和受讓方都是私人個體,且公司不是國有企業或集體企業,那么股權轉讓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價格進行,無需進行審計。
特殊情況下的審計。即使是在個人公司之間進行股權轉讓,如果轉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值,稅務機關可能會介入審查,以防止逃稅行為。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相關規定,其中包括: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如果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他們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如果不購買,則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有限公司轉讓給個人是否需要審計取決于具體情況。如果是國有資產或集體資產的轉讓,或者轉讓價格異常低,可能需要進行審計。如果是普通的私人公司之間的股權轉讓,通常不需要審計,只需按照雙方協商的價格進行即可。
如果仍有疑問,建議咨詢專業的法律顧問,以確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