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根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公司之間的土地轉讓是合法的,但必須遵循相關法律規定和程序。土地轉讓主要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和集體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通過出讓、轉讓、出租等方式進行流轉,而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則受到更多限制。
轉讓流程1. 提出申請:轉讓雙方需向土地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轉讓的原因和具體內容。
現場勘察:土地管理部門會對轉讓地塊進行現場勘察,確保與申請資料一致。
審核評估報告與轉讓協議:土地管理部門會審核評估報告與轉讓協議,確保轉讓價格合理,防止低價轉讓。
填寫轉讓審批表:經過審核后,轉讓雙方需填寫轉讓審批表,進行審批。
審批通過后:審批通過后,轉讓雙方可以到產權科對補簽出讓合同及審批表編號進行變更登記。
需要提交的材料1. 原土地證或土地證明材料:證明土地使用權的合法性和歸屬。
原土地出讓合同:如果是通過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需提交原出讓合同。
土地使用證(原件):證明土地使用權的合法性和歸屬。
雙方轉讓協議:明確轉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土地評估報告:評估土地的市場價值,確保轉讓價格合理。
圖件資料:包括土地的平面圖、宗地圖等。
土地增值稅證明材料:證明已按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注意事項1. 轉讓方的資格:轉讓方必須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土地使用者。如果是國有或集體單位,應提交有資產處分權的機構出具的同意轉讓的證明。
受讓方的資信:轉讓方需認真審查受讓方的資信能力,包括銀行資金證明、有無重大債務糾紛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權轉讓后資金無法收回的結局。
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無約定的,推定包含。
但必須遵循相關法律規定和程序。轉讓過程中需提交完整的材料,并經過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核和批準。確保轉讓價格合理,防止低價轉讓,同時需注意轉讓方和受讓方的資格和資信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