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與企業改制的持續深化,股權收購日漸普片。說白股權轉讓是指企業的股東將其擁有的股權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轉讓手續給他人。以下是我經過挑選整理好的跪求股權變更稅收政策匯編的相關資料,我希望對你有幫助!
伴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與企業改制的進一步深化,股權變更日漸較低。有所謂股權轉讓是指企業的股東將其手中掌握的股權或股份,部分或全部有償轉讓給他人。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東有權法律規定轉讓其全部股權也可以部分股權。股權變更是公司法的概念,但卻與稅收有著緊密的聯系。為加強對股權收購稅收管理,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相關的稅收政策,對加強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目前,與股權交易的稅收政策除了流轉稅、所得稅和行為稅三類,分稅種就征稅或暫免征作了比較明確界定標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規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對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投資,組織認可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負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土地稅營業稅。對股權轉讓不征稅營業稅。
(一)一般相關文件規定依據什么新《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規定:“對外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提出的收入?!币虼似髽I轉讓股權取得的收入應充當企業的收入總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同時《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六條規定:“企業轉讓資產,該項資產的凈值,按照上述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相應?!?/p>
其中凈值,是指關聯資產、財產的計稅基礎按減已經聽從規定直接扣除的固定資產、折耗、長期待攤費用、準備好金等后的余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
舉例:某公司將長期投資的W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可以賣,共得價款15.8萬元,轉存銀行;該項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為15.2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158000貸:長期股權投資152000投資收益6000依據,該公司換算股權收購所得為158000-152000=6000元。
(二)重組業務中股權收購的涉稅一次性處理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
1、股權收購、股權支付的概念。
(1)股權收購:是指一家企業(以下被稱出售企業)定購另一家企業(200元以內一般稱被收購企業)的股權,以實現方法對被收購企業完全控制的交易。收購1企業支付對價的形式除了股權支付、非股權直接支付或兩者的組合。
.例如:A公司與B公司達成默契協議,A公司收購B公司60%的股權,A公司支付B公司股東的對價為50萬元銀行存款包括A公司參股的C公司10%股權,A公司收購股權后利用了對B公司的控制。在該股權收購中A公司為收購1企業,B公司為被收購企業。
(2)股權全額支付:是指企業重組中定購、攢取資產的一方支付的對價中,以本企業或其控股企業的股權、股份作為申請支付的形式。
(1)一般性稅務處理:
①被收購方應確定轉讓股權所得或損失。
②收購方得到股權或資產的計稅基礎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
③被收購企業的具體所得稅事項原則上一直保持變。
(2)特殊性稅務一次性處理:同時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不中,選擇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①具高合理的商業目的,且不以增加、可以免除或則還沒來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
②被收購的股權不得低于被收購企業所有股權的75%.③企業重組后的嘗試12個月內不變化重組后資產原來的根本性經營活動。
④低價賣企業在該股權收購突然發生時的股權支付金額應達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⑤企業重組中全面的勝利股權全額支付的原主要股東,在重組后后發動12個月內,再不轉讓所得到的股權。
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即暫不去確認股權轉讓的所得或損失。
①被收購企業的股東提出收購1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被收購股權的損壞計稅基礎確定;②收購企業取得被收購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被收購股權的縮小計稅基礎判斷;③低價賣企業、被收購企業的重新組合事故處理費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和其他具體所得稅事項盡量變。
分析具體資料:2008年9月,A公司先發布重大的事情拆分重組預案公告稱,公司將按照定向增發,向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B公司發行時36?809萬股A股股票,收購其600400紅豆股份的C公司50%的股權。增發新股價7.61元/股。收購能完成后,C公司將藍月帝國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C公司成立時的注冊資本為856?839?300元,其中D公司的出資金額為214?242?370元,出資比例為25%,B公司的出資金額為642?596?930元,出資比例為75%.參照法律法規,B公司承諾,能夠參加認購基金的股票自發行新結束后之日起36個月內不上市后交易或轉讓。
(1)業務的性質此項股權收購能夠完成后,A公司將提升到完全控制C公司的目的,但條件符合《通知》規定中的股權收購的定義。
(2)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適用哪怕要什么控股公司合并的條件,另外題中所直接支付的對價均為上市公司的股權,但由于A公司只收購1了C公司的50%股權,是沒有提升到75%的要求,并且應當由區分一般性處理:①被收購企業的股東:B公司,應去確認轉讓股權所得。
股權交易所得=取得對價的公允價值-原計稅基礎=7.61×368090000-856839300×50%=2372745250元假設B公司適用25%稅率,但其股權變更應納的所得稅為:2372745250×25%=593186312.5元②收購方:A公司全面的勝利(對C公司)股權的計稅基礎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即:2801164900元(7.61×368090000)。
③被收購企業:C公司的去相關所得稅事項持續變為。
如果不是其他地方條件變為,B公司將對外轉讓的股權份額提高到75%,也就對外轉讓其所屬的所有C公司的股權,那就因此此項交易同時條件財稅[2009]59號文件中明文規定的五個條件,因此是可以你選特殊性稅務處理:①被收購企業的股東:B公司,暫不確認股權交易所得。
②收購方:A公司提出(對C公司)股權的計稅基礎應以被收購股權的損毀計稅基礎考慮,即642596930元(856839300×75%)。
③被收購企業:C公司的去相關所得稅事項持續減少。
可以說,假如B公司你選擇后一種,對外轉讓C公司75%的股權,則也可以在當期盡量的避免5.93億元的所得稅支出。
參照財稅[2009]59號文第十一條規定“企業發生要什么本通知明文規定的特殊性重組條件并你選擇特殊性稅務一次性處理的,被打者各方應在該重組業務完成當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時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再提交書面提交備案資料,其他證明其條件三千多種特殊性重組相關規定的條件。企業未按規定以書面形式備案的,一律再不按特殊重組業務并且稅務處理。”足以說明,企業若想享不享受到不免稅重組的優惠千萬不可忘記在完成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再提交書面需要備案資料。
企業所得稅管理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698號)
國稅函[2009]698號文內容明確法律規定,本通知所稱股權變更所得是指非居民企業轉讓中國居民企業的股權(不除了在公開的的證券市場買入股票并賣出中國居民企業的股票)所全面的勝利的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暫設機構、場所的,應當及時就其所設機構、場所提出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在內突然發生在中國境外但不可能所設機構、場所有不好算聯系的所得,繳交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是雖辦事機構機構、場所但提出的所得只能所設機構、場所還沒有不好算聯系的,應當由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镀髽I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遵循被投資企業所在地判斷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聽從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來可以確定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非居民企業拿到所得適用稅率為20%.實施細則第九十一條則必須明確,非居民企業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強制征收企業所得稅,即一般境外企業轉讓我國企業股權也可以提出我國企業的股息分配,均需要繳10%的企業所得稅。但如果不是該非居民企業是不屬于與我國簽訂協議了稅收協定或去安排的國家或地區的居民企業,則可享受稅收協定優惠規定。如香港的居民企業轉讓其手中掌握的內地居民企業的股權,通過內地與香港簽署的稅收安排好了,要是該香港居民企業所持的內地居民企業的股權比例高于25%的,在內地無需繳交轉讓股權所得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要是想愜意的享受根據上述規定稅收協定優惠待遇的,需先到主管稅務機關先申請協定待遇,經稅務機關審核表示同意后方可享不享受,不然的話前提是嚴格聽從國內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股權交易所得是指股權變更價減除股權成本價后的差額。股權轉讓價是指股權收購人就對外轉讓的股權所收取手續費的和現金、非貨幣資產或者權益等形式的金額。如被持股企業有未分配利潤或稅后清償的各種驗收基金等,轉讓股權人隨股權一并對外轉讓該股東留存收益權的金額,不敢從股權交易價中扣除相應。股權成本價是指股權交易人投資入股時向中國居民企業實際交付的出資金額,或購買該項股權時向該股權的原轉讓人實際支付的股權轉讓金額。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在我國境內提出轉讓股權所得應公司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可以實行源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以九十條關聯法規規定或則合同約定對非居民企業直接負有直接支付具體款項義務的單位或則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在你每次申請支付或者已到期應直接支付時,從支付或則到期時間應怎么支付的款項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并于銀行代扣之日起7日比較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統一上報預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將稅款繳入國庫。
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稅款或是不能拒絕履行納稅義務的,如股權交易雙方均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內交易的,非居民企業真接在證券交易市場對外轉讓境內上市公司股權等,由非居民企業自合同、協議約定的股權轉讓之日起7日內,到被轉讓股權的中國居民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1)境外投資方(求實際操縱方)間接轉讓中國居民企業股權,如果不是被轉讓后的境外控股公司所在國(地區)求實際稅負低于12.5%或則對其居民境外所得不征所得稅的,應自股權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按國稅函[2009]698號的規定,向被轉讓股權的中國居民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有關資料(略)。
(2)境外投資方(實際中再控制方)按照不合理地組織形式等安排一定程度有償轉讓中國居民企業股權,且不本身合算的商業目的,規避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的,主管稅務機關層報稅務總局審核后也可以遵循經濟實質對該股權轉讓買賣交易原先定罪,完全否定被廣泛用于電子稅收去安排的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
(3)非居民企業拿到股權轉讓所得,符合財稅〔2009〕59號文件法律規定的特殊性重組條件并中,選擇特殊性稅務一次性處理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重新提交書面備案成功資料,可證明其條件符合特殊性重組相關規定的條件,并經市州級稅務機關核準。
(一)轉讓股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及適用稅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非盈利組織會計《實施條例》規定,個人轉讓股權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股權轉讓的收入額不征稅收入財產原值和合理不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算出繳個人所得稅。
合理費用,是指賣出財產時按照規定申請支付的無關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可以計算繳的稅款時,可以可以提供或者合不合法憑證,“納稅義務人未提供完整、確切的財產原值憑證,沒法錯誤的計算財產原值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定其財產原值。”(《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舉例說明:假設劉先生拿到A公司股權時申請支付人民幣100萬元,現與B公司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要將其所600400紅豆股份的A公司股權作價人民幣250萬元有償轉讓給B公司。原辦法稅法規定,這對股權變更,營業稅及附帶目前暫免征收,但所訂立協議的股權轉讓協議屬產權轉移書據,立據雙方還應按協議價格(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則該股權轉讓應繳納印花稅2500000×0.0005=1250元,應繳納個人所得稅=(2500000-1000000-1250)×20%=299750元。
為起到自然人股東股權交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通知了《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
國稅函〔2009〕285號對辦理納稅(扣繳)申報的時間分兩種情況通過了規定。
第一種情況是:股權轉讓交易各方在簽定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收購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后,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預繳)申報時,并持稅務機關補開的股權轉讓所得繳交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政策、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去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種情況是: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按要求完成股權變更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好《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后。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國家稅務總局印發文件的《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規定,在股權轉讓中如突然發生所得額,以所得故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應納稅所得的單位或個人為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因此納稅義務人和扣繳義務人往往在的同一地,這里牽涉到主管稅務機關問題。國稅函〔2009〕285號第三條明確“個人股東股權交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發生了什么股權變更企業所在地地稅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應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納稅申報和稅款入庫手續。”明確了主管稅務機關的同時,事實上也就比較明確了納稅地點。
國稅函〔2009〕285號第四條規定:“稅務機關應加強對轉讓股權所得計稅依據的評估和核審。對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申報的股權轉讓所得咨詢資料應誠懇審核,確認股權收購行為有無條件獨立交易原則,是否是符合合理性經濟行為及實際中情況。對申報的計稅依據很明顯高于正常值(如貴價和低價轉讓等)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具體參考每股凈資產或個人股東享有的股權比例所按的凈資產份額扣減。”
1、個人股權變更過程中拿到違約金收入
股權成功轉讓后,有償轉讓方個人因受讓方個人未按規定期限支付價款而取得的違約金收入,一類因財產轉讓而再產生的收入。轉讓方個人全面的勝利的該違約金應原屬財產轉讓收入,遵循“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換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提出所得的轉讓方個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權轉讓過程中取得違約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866號)
依據什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收回轉讓的股權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130號)規定分兩種情形:第一種情形:股權收購合同履行完畢、股權已作變更登記,且所得也基于的,轉讓人全面的勝利的股權轉讓收入應當依法繳個人所得稅。轉讓行為已經結束后,當事人雙方簽訂并執行回復原股權轉讓合同、再退股權的協議,是另一次轉讓股權行為,對家師轉讓后行為征收的個人所得稅款無權再退。(即按兩次股權轉讓行為繳交個人所得稅)
第二種情形:股權變更合同未繼續履行之后,因負責執行仲裁委員會做出了決定的解鎖股權轉讓合同及補充協議的裁決、突然停止先執行原股權轉讓合同,并原價收起已轉讓后股權的,因此其股權變更行為尚未能完成、收入未徹底基于,伴隨著股權轉讓關系的解除,股權收益不復未知,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和征管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從行政行為合理性原則出發去,納稅人不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權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個人取得的量化資產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60號)規定: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全面的勝利的手中掌握所有權的企業數字量化資產,暫時放棄征稅個人所得稅;待個人將股份轉讓時,就其轉讓收入額,減除個人提出該股份時求實際怎么支付的費用支出和合理不轉讓后費用后的余額,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拿到的企業量化資產聯合企業分配而我得到的股息、紅利、應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注意一點,《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聯想集團改制員工取得的用于購買企業國有股權的勞動分紅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1]832號)中有關國稅發[2000]60號文明確規定適用范圍接受了解釋:一是暫時延緩征稅的前提是集體所有制企業實行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二是暫時停止征收的分配,是在企業改制時將企業的大部分資產一次數據量化給職工個人。
(一)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再一次發生的企業轉讓股權行為
依據印花稅試行條例和細則,和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規定,“財產所有權”撤回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在內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這里的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是指未上市公司轉讓股權所書立的書據,不除了上市公司的股票轉讓所書立的書據。
稅目:導致都屬于財產所有權轉讓行為,應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
稅率: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十一項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財政部對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書立的書據怎么樣才能征收稅費印花稅作出了專門買規定。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確定,從2008年9月19號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通過調整,由現行規定雙邊結算征收轉成單邊征收,稅率一直保持1‰。即對對買賣、繼承、贈予所書立的A股、B股轉讓股權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交證券交易印花稅,中改由掛牌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受讓方繼續征收。
改革過程中因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而發生的股權轉讓,暫免征稅印花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分置試點改革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03號)
法律主觀想法:
轉讓股權是公司的股東把自己的股份給另外一個人,這個是低價收費的,如果這樣無償的又是要繳納稅費的,印花稅是當然有的,要不然轉讓方還是自然人股東的就會公司繳納個人所得稅。首先是股權交易方和受讓方都要明確的萬分之五繳印花稅,屬于產權轉移書據?;蛘?,這對股權收購方,如果沒有是自然人股東,是需要按規定繳交個人所得稅,一類比較平價和低價賣的,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可是要主管稅務機關最后確認,具體采礦工程設計手冊《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7號)。如果不是股權收購方是法人企業的,必須按規定交納企業所得稅。其中居民企業在轉讓時按規定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相對于未在境內并入機構的非居民企業,是需要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0%。
法律客觀:
《合伙企業法》第十四條暫設合伙企業,應當具備什么a.條件:(一)有二個以上合伙人。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有書面形式合伙協議;(三)有合伙人認繳出資或是換算全額繳納的出資;(四)有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五)法律、行政法規法律規定的以外條件。
法律主觀認識:
(一)一般規定執行據新《 企業所得稅 法》和《實施條例》規定:“有償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而企業轉讓股權得到的收入應作為企業的收入總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同時《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六條規定:“企業轉讓資產,該項資產的凈值,按照上述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取?!逼渲袃糁担侵笩o關資產、財產的計稅基礎扣除早通過規定扣取的攤銷、折耗、折舊、打算金等后的余額。(二)非居民企業股權收購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 非居民企業 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698號)1、非居民企業轉讓居民企業股權的內涵及適用稅率國稅函[2009]698號文必須明確規定,本通知所稱股權轉讓所得是指非居民企業轉讓中國居民企業的股權(不除了在可以公開的證券市場買進并買入中國居民企業的股票)所拿到的所得。2、轉讓股權所得的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是指股權交易價相關扣除股權成本價后的差額。股權轉讓價是指股權變更人就轉讓的股權所另收的除了現金、非貨幣資產的或權益等形式的金額。如被持股企業有未分配利潤或稅后清償的各種驗收基金等,股權交易人隨股權一并轉讓后該股東留存收益權的金額,再不從股權收購價中扣除。股權成本價是指股權收購人投資入股時向中國居民企業不好算實際交付的出資金額,或網上購買該項股權時向該股權的原轉讓人換算申請支付的股權轉讓金額。3、股權轉讓所得稅的繳納聽從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在我國境內拿到轉讓股權所得應繳交的企業所得稅,實行源泉代扣代繳,以依據法律規定或是法規規定或是合同約定對非居民企業然后負有支付查找款項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劾U義務人在你每次全額支付也可以到期時間應怎么支付時,從支付或者到期后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并于代扣代繳之日起7日比較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統一報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報告表。將稅款繳入國庫。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個人轉讓不動產的,稅務機關應當由依據不動產登記等具體信息核驗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登記機構可以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由查檢與該不動產轉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查檢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
當地政府依照法律規定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遵守本法的情況納入計劃信用信息系統,并如何實施合作激勵或則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