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權變更的流程追加:
1、雙方協商談判:出讓土地方和受讓方并且推動性的協商和談判,確定股權收購的條件和細節。
2、提出申請:出讓方將轉讓股權可以申請再提交給上級主管部門,并額外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
3、評估和驗資:若掛牌出讓的股權不屬于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不需要進行資產評估和驗資。評估由資產評估事務所參與,驗資由國有資產部門通過。
4、正在召開大會:三宗地方依據什么企業性質召開大會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形成相應的決議。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決議范圍問題于集體企業,股東大會決議可以參照于有限公司。
5、簽訂協議轉讓合同:出讓土地方和受讓方簽署股權轉讓合同,必須明確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6、審理合同:合同及附件由產權交易中心進行審理,切實保障合同內容合法最有效。
7、辦理交收手續:產權交易中心直接辦理股權轉讓的交割手續,和資金劃付和股權過戶等事項。
8、辦理登記手續:受讓方到各有關部門直接辦理股權轉讓的變更和登記手續,確保股權變動能夠得到合法認可。
接受礦山股權轉讓時要對200元以內內容接受審查:
1、礦業權審批情況:要打聽一下轉讓方所2.15億股的礦業權是否早就完成任務國家相關部門的批準,因此有無還存在有效期。至于,還需要審查礦權類型、范圍、礦產種類、儲量等信息。
2、礦山經營情況:不需要所了解礦山的生產經營情況,除了生產規模、產出數量、銷售收入、成本費用等情況。也必須了解其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管理體系等信息。
3、環境保護情況:需要了解礦山的環境保護情況,特別是如何確定必然違法違規排污、污染和生態破壞等問題。
4、法律合規情況:必須打聽一下對外轉讓方在礦山經營過程中是否是存在地違法違規行為,如超采、偷逃稅款等。
5、資產評估情況:不需要對礦山的資產接受評估,并打聽一下轉讓價格是否合理,是否是有被夸大或小看的嫌疑。
是企業并購程序中的一個環節
一般來說企業并購的基本是程序:
開展盡職調查是并購中一個環節的稱呼,一般財務盡職調查是在雙方明確了合作意向,正式達成意向后參與的,盡職調查的目的主要是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構造情況的調查和打聽一下,并能夠完成盡職調查報告,并據以匯編語言可行性分析報告,供領導決策
一般盡職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
基本情況:歷史沿革,關聯方情況(對外投資情況),股東任職情況及相互關系,股東投資情況
宏觀政策:環保,發改委產業、地區規劃,規劃局,國土資源,當地政府
銷售和市場:目前產品銷售現狀(部門情況,銷售模式,客戶情況),產品市場,比較多競爭對手,市場前景預測國家
技術和研發:技術及產品,工藝,產品去注冊及認證;產品國內外研究現狀,企業技術和研發優勢及進展情況
生產、供應和環保:硬件設施,近三年生產能力,主要原料及采購情況,環保設施及達標情況
人力資源:年齡,學歷,職稱,工作年限;勞動合同情況,激勵考核情況,社保情況,高管情況
公司治理:組織機構,內部控制情況(股東,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咨詢會議紀要;股東、高管,中管關聯關系及一致行動人,股東任職情況,經濟合同情況
財務狀況: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損益,利潤,利潤率等;毛利率,凈資產,無形資產(需要注冊認證,批件,專利等);主要注意會計政策,子公司
風險提示:(分部部分風險提示重要的是風險細化)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