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做股權交易不需要交的稅有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和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偏文科類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包括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三險一金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經營所得,以每次來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成本、費用這些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你每次收入不遠遠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不超過的,相關扣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按減財產原值和合算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來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經營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算出。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參與捐款,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不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相應;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助什么制度退還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明確規定的專項扣除,除了居民個人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交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也可以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一點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成功。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九條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定土地、房屋權屬需要轉移合同的當日,也可以納稅人全面的勝利其他具高土地、房屋權屬全部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日。
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將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企業所得稅分月或是分季預繳。企業應當及時自月份或是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及時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統一上報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一次性結清應繳應退稅款。企業在統一上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在明確的法律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以外或者資料。
股權收購必須繳稅分兩種:1,轉讓方是個人,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明確的20%繳,2,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比較復雜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間轉讓后其完全也可以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權,應在經別的股東三分之二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解除合同的通知那些股東征得同意下來,其他股東自接到消息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其為表示同意轉讓。那些股東半數左右吧不同意轉讓后的,不同意下來的股東應可以購買該對外轉讓的股權;不可以購買的,更視不同意有償轉讓。經股東表示同意對外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那些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下股東反對意見行使權利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認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通過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法律賦予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股東變更之后需要繳交的稅費項目除了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印花稅常見全是通過股權轉讓價格的萬分之五來土地稅的,個人所得稅的話是股權變更所得的20%,企業所得稅的稅收比例要比比較好高,現在相關規定的稅收比例是25%。
股東資格的提出形態不同,主要有三種:遺留下來拿到,既公司設立時的或暫設后按照認購股份全面的勝利,繼承得到,轉讓手續得到等。要想成功且受法律保護取得公司股份成為股東,是可以咨詢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