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變更手續是要帶齊具體資料到相關部門可以辦理的,并且牽涉到到轉股的問題,對此股東的資質要求也特有嚴不,并且清楚股權變更的手續是也很重要的是的。根據我國公司法律、法規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要經如下程序:1、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交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轉讓股權款的支付等事宜。2、其余股東出具證明放棄你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3、召開老股東會議,經老股東會表決不同意,免去轉讓方的查找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遵循原來是公司章程的規定通過,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4、招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表示同意,出任新股東的具體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商討新的公司《章程》,是從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5、在上述事項文件簽署后30日內,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通過工商變更登記。而今,有限責任公司股權交易的法定程序才告結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是可以彼此間轉讓手續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其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由經其他股東不到三十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變更事項提前三十天別的股東親自問不同意,其他股東自聯絡書面送達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斥之同意轉讓。別的股東半數以上不不同意對外轉讓的,不同意下來的股東應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定購的,其為表示同意有償轉讓。經股東表示同意轉讓后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別的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不超過股東認為應該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考慮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遵循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權利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轉讓詳細流程::
欲對外轉讓合伙出資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來轉讓手續按出資比例的中請,由董事會重新提交股東會繼續討論表決。這要注意是對股東向股東之外的人對外轉讓出資的規定,只不過,股東彼此間轉讓出資不需經股東會表決。
對外轉讓按出資比例中對牽涉的國有資產和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并且資產評估。
公司簽訂轉讓出資購買的協議。轉讓后按出資比例的股東與受讓出資;的股東或股東外酌人按法律的規定并以般東會的表決結果為依據雙方簽定對外轉讓按出資比例的協議;其中對雙方轉讓合伙出資的數額、轉讓的程序、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作出規定,使其另外最有效的法律文書來強制力雙方,國家規范雙方的行為。
放下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給受讓人發新的出資證明書;并典籍中于股東名冊。股東轉讓合伙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這些受讓股權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更具法律上的公示效勞。
召開股東會議,表決修改公司章程;根據股東的提議,沒必要時進行變更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公司章程對股東的名稱及其出資額都有吧記載,股東轉讓按出資比例必定過多股東結構及不出資再一次發生變化,所以才,可以召開大會股東會議,修改公司章程。
就公司章程修改、股東教材習題解答出資需要變更、董事會和監事會的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先申請工商注冊登記事項變更。
眼下,成功了股東轉讓按出資比例的全部法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互相間可以相互間轉讓后其完全或是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及時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送達那些股東提出自己的意見同意,其余股東自接到消息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別的股東半數以下不表示同意轉讓手續的,不同意下來的股東應當及時購買該對外轉讓的股權;不網上購買的,納入同意轉讓。
經股東贊成轉讓手續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那些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下股東反對意見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判斷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明確的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法律賦予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公司的股權轉讓需要什么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協議、公司單位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重新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原股東會決議。(一百多名老股東簽字蓋章或簽字后,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其他的股東蓋公章)
主要內容:(1)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的股權份額及股權轉讓價格、收購股權者,以外股東優先權受讓權利的行使情況等;(2)股權收購后公司的股本結構;
4、股權轉讓協議書。(轉讓雙方簽屬,自然人簽字,自然人外的蓋章)
主要內容:(1)協議雙方的名稱(姓名);(2)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價格;(3)轉讓手續的股權的交割日期;(4)股權轉讓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5)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生效;(6)協議雙方如果說是需要必須明確的其他內容(除開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途徑等)。
5、股權向公司股東外對外轉讓的,還應重新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后的股東)決議。(召集新股東單位蓋章或簽字后,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