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要求,開設代理記賬機構,除中國法律、行政規章另有要求外,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代理記賬機構必須具有合法性,全體股東或提倡人創建公司時,須要取得經業務務主管部門干系批文,并且必須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公司登機結構舉行登記。這涉及到兩個主要法則:王執法和其他業務部門法則,具有強的執法和游戲端正效應。
代理記賬的服務方式通常有兩種:送達和上門。送達是指客戶講資料送到代理記賬公司,或者代理記賬公司派人到客戶住所去取,在代理記賬公司進行工作。上門服務則是指代理記賬公司派人到客戶哪里去公司進行服務。
營業執照和許可證:企業要持有“代理記賬經營許可證”財政局批準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會計人員要持有“會計初級資格證書”。
財務軟件:財務軟件必須到市財政局辦理備案即可應用,有的代理記賬單位沒有選用國家財政部批準的財務軟件來取代手工制作記帳。
以上就是靜安注冊代理記賬所需的條件,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