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一份。即,能夠證明商標申請人在所屬國法律有規定身份的法律證明文件,如身份、國籍證明書。
外國自然人的身份證明為身份證、護照,經常居所證明為居留證;港澳自然人的身份證明為護照或身份證,經常會居所證明為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人士的申請證件為一年有效期以上的來往大陸通行證。同時應在申請人中文名稱然后上標身份證明編號。
外國企業則依照常理其原先國企業注冊登記的法律規定的企業注冊登記文件。
附送別的有關證明材料若干,本國商標注冊證明書,互惠互利協議證件,商品單,其他。附送的有關文件還應辦理公證、認證手續。或是那些公證、認證手續,是按等原則去辦理的,如果沒有商標申請人管轄區域國相對于我國申請人前來該國申請商標注冊何勞去辦理認證、公證手續的,我國也是可以不具體的要求其辦理公證、認證手續,則難亦同。
商標代理人委托書正副本各一份。(委托書中應當及時明確約定代理內容、權限和委托人的國籍,并去辦理公正、認證手續。無關的公證、認證明確的對等原則去辦理。)
商標注冊申請書正副本各一份,一份商標注冊申請書只是再申請一類一件商標,并建議使用中文;
按照申請書的要求分別用中、外文注明:
申請人名稱、申請人地址、如何確定是共同申請、郵政編碼、聯系人、(含地區號)、傳真(含地區號)、商標種類(一般、集體、證明、立體、顏色,總共5種,依據所先申請商標的特點在一般、立體、顏色中中,選擇其中一種)、商標說明、(再申請商標所在的)類別、(先申請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項目,最后須在“申請人章戳(簽字)”一欄中簽上申請人的親筆簽名,兩個以內的自然人同盟協議去申請同一商標的,均須同時簽名;
只能說明:
1、申請人名稱地址前提是同時用中文及英文;
2、申請人地址(以及中英文)應在詳細如何填寫,順序是國家(地區)城市(鎮)街區這些門牌號碼;
3、母語為非英語國家的申請人,其申請人名稱地址除必須可以使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外,則可同時在用其本國文字;
4、商品名稱是(或中有)外文或音譯的,要譯成中文,并附說明書,只能證明含義;
5、表格填不下的可另附清單。
▲凡使用英文填寫好申請人名稱及地址的,應統一不使用英文字母形式。
▲商標申請人外文名稱的中文譯名的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確認書。
▲商標圖樣(圖樣尺寸應不大于110*10厘米,不小于5*5厘米)。如果是未指定顏色的商標圖樣,需5張全黑墨稿圖樣(其中,1張彩色墨稿應粘帖在商標注冊申請書中圖樣框內,其他4張彩色墨稿另附);如果是指定你顏色的商標圖樣,需所指定色上色時稿圖樣5張和黑白墨稿圖樣1張(其中,1張彩色著色稿圖樣應粘帖在商標注冊申請書中的圖樣框內,剩余4張著色稿和一張紅藍綠墨稿另附)。
▲以三維標志可以申請注冊商標的,應重新提交能確定三維形狀的圖樣(至少能提供三個面能充分那就證明該三維立體結構的視圖),而且圖樣應所有裝在申請書背面的格內。
▲用人物肖像及姓名作商標申請可以注冊的,要需要提供由肖像、姓名權人簽屬的授權書一份,并經公證機關公證處,僅有肖像圖樣真實性的證明或與肖像權人相關的證明材料不生效,假如是虛擬軟件的人物肖像,應在商標只能證明中寫明。
▲九十條《商標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商標申請人管轄區域國為《巴黎公約》成員國的并特別要求優先權的,應遞交書面聲明,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聲明中須明確說明第一次提出注冊申請的日期、申請號和受理申請該申請的國家名稱。因此遞交在《巴黎公約》其余成員國第一次做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副本,副本應經該國商標主管理機關證明,并注明申請日期和申請號。副本不需認證。但商標局特別要求并提交的以外證明,應當經由認證。提出了建議優先權時,如根據上述規定副本和證明書件尚未較為完善,也可以在提出來商標注冊申請后3個月內提交,未重新提交或者嚴重逾期未并提交上述事項副本和無關書件的更視未具體的要求優先權。
▲參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的規定,依據法律規定商標法和本條例規定再提交的各種證件、證明文件和證據材料是外文的,應在附送中文譯文,未附送的,斥之未提交該證件、證明文件或者證據材料。
▲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一份。即,商標申請人依照法律規定登記時并企業法人資格的法律文件,并在該證明文件中應詳細的說明該集體組織成員的名稱和地址;
以地理標志另外團體商標申請注冊的,應當及時在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中具體說明其所具有的的或其代理人的機構更具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以并且其本身監督使用該地理標志商品的某一特定品質的能力;
申請以地理標志才是隊商標注冊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及時由充斥該地理標志標注的地區范圍內的成員混編。
▲以地理標志另外集體商標申請需要注冊的,申請人應提供該地理標志以其名義在其原屬國受法律保護的證明。
▲附送以外無關材料若干,如身份、國籍證明書,本國商標注冊證明書,互惠協議證件,商品單,其他。附送的有關文件還應辦理公證、認證手續。關聯那些公證、認證手續,是按等原則辦理的,要是商標申請人隸屬國對于我國申請人前去該國申請商標注冊應須辦理認證、公證手續的,我國也可以不不沒有要求其辦理公證、認證手續,則相反亦同。
▲商標代理人委托書正副本各一份。(委托書中應明確約定代理內容、權限和委托人的國籍,并辦理絕對公正、認證手續。可以證明的公證、認證通過對等原則直接辦理。)
▲商標注冊申請書正副本各一份,一份商標注冊申請書僅限于先申請一類一件商標,并可以使用中文;
聽從申請書的要求分別用中、外文標明:
申請人名稱、申請人地址、是否是同盟協議申請、郵政編碼、聯系人、(含地區號)、傳真(含地區號)、商標種類(一般、集體、證明、立體、顏色,總共5種,根據所先申請商標的特點在一般、立體、顏色中你選擇其中一種)、商標說明、(申請商標所在的)類別、(申請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結果須在“申請人章戳(簽字)”一欄中簽上申請人的親筆簽名,兩個以下的自然人聯合起來先申請同一商標的,均須同時簽名;
那說明:
1、申請人名稱地址必須同時用中文及英文;
2、申請人地址(和中英文)應在祥細填好,順序是國家(地區)城市(鎮)街區在內門牌號碼;
3、母語為非英語國家的申請人,其申請人名稱地址除必須在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外,或可同時使用其本國文字;
4、商品名稱是(或包涵)外文或音譯的,要譯成中文,并附說明書,那說明含義;
5、表格填不下的可另附清單。
▲以地理標志充當集體商標的,還應當及時在申請書件中說明a.內容:
1、該地理標志所標注的商品的某種特定質量、信譽或者以外特征;
2、該商品的某一特定質量、信譽也可以其余特征與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關系;
3、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范圍;
▲凡不使用英文填寫好申請人名稱及地址的,應統一不使用英文拼音字母形式。
▲商標申請人外文名稱的中文譯名的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確認書。
▲商標圖樣(圖樣尺寸應不大于110*10厘米,不大于05*5厘米),未更改顏色的商標圖樣,需5張黑白墨稿圖樣(其中,1張純黑墨稿應粘帖在商標注冊申請書中圖樣框內,其余4張全黑墨稿另附);指定你顏色的商標圖樣,需所指定你色上色時稿圖樣5張和純黑墨稿圖樣1張(其中,1張黑白著色稿圖樣應粘貼在商標注冊申請書中的圖樣框內,其余4張著色稿和一張純黑墨稿另附);
▲商標申請人出據給就經辦人的委托書或介紹信一份(即指商標注冊申請人證明真接經辦人身份不可能有關之所用);
▲然后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所申請集體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全文文件一份。該管理規則一般應和100元以內幾點:
(1)工商業團體、協會或則其他集體組織的名稱、地址、法人代表、業務范圍(項目)等;
(2)在用該集體商標的宗旨(意義、目的);
(3)該商標(標志)的含義;
(4)可以使用該商標的集體成員(名稱、地址、法人代表等);
(5)使用該集體商標的商品或提供服務項目的品質或質量標準;
(6)可以使用該集體商標的條件、手續、程序;
(7)使用該集體商標的權利、義務;
(8)成員觸犯其可以使用管理規則應承擔的責任;
(9)管理費用交納的數額和用途;
(10)去注冊人的權利和義務及對可以使用該集體商標商品的檢驗監督制度。
▲九十條《商標法》第二十五條相關規定,商標申請人隸屬于國為《巴黎公約》成員國的并沒有要求優先權的,應遞交以書面形式聲明,書面聲明中須注明第一次提議注冊申請的日期、申請號和受理登記該申請的國家名稱。但是遞交在《巴黎公約》那些成員國第一次做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副本,副本應經該國商標主管理機關證明,并注明申請日期和申請號。副本不需認證。但商標局特別要求提交的那些證明,應在在認證。兩點要求優先權時,如本案所涉副本和證明書件業已較為完善,可以不在提議商標注冊申請后3個月內并提交,未提交或是貸款逾期未再提交本案所涉副本和或者書件的納入未具體的要求優先權。
▲參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的規定,據商標法和本條例規定再提交的各種證件、證明文件和證據材料是外文的,應當及時附送中文譯文,未發一份的,更視未遞交該證件、證明文件或者證據材料。三、證明商標
▲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一份。即,商標申請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去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律文件,并應可以提供有其主管理部門(或依據其所在的位置國的求實際情況和慣例)出具證明只能說明申請人對某種奇妙商品或者服務具高監督該證明商標所相關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的證明文件,諸如:工業或商業登記簿文件或協會再登記的文件等。
▲以地理標志充當可證明商標申請注冊的,申請人應在提供給該地理標志以其名義在其原屬國受法律保護的證明。
▲附送其他有關證明材料若干,如身份、國籍證明書,本國商標注冊證明書,互利協議證件,商品單,等等。附送的有關文件還應辦理公證、認證手續。關聯那些公證、認證手續,是按等原則直接辦理的,如果不是商標申請人隸屬國對于我國申請人前去該國申請商標注冊何消申請辦理認證、公證手續的,我國也可以不那些要求其辦理公證、認證手續,大于亦同。
▲商標代理人委托書正副本各一份。(委托書中應當及時載明代理內容、權限和委托人的國籍,并去辦理絕對公正、認證手續。有關系的公證、認證通過對等原則申請辦理。)
▲商標注冊申請書正副本各一份,一份商標注冊申請書是說可以申請一類一件商標,并使用中文;
明確的申請書的要求分別用中、外文標明:
申請人名稱、申請人地址、如何確定是達成申請、郵政編碼、聯系人、(含地區號)、傳真(含地區號)、商標種類(一般、集體、相關證明、立體、顏色,總共5種,根據所先申請商標的特點在一般、立體、顏色中你選其中一種)、商標說明、(去申請商標所在的)類別、(去申請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到最后須在“申請人章戳(簽字)”一欄中簽上申請人的親筆簽名,兩個以上的自然人達成再申請同一商標的,均須同時簽名;
只能證明:
1、申請人名稱地址前提是同時用中文及英文;
2、申請人地址(包括中英文)應當由具體點填寫好,順序是國家(地區)城市(鎮)街區以及門牌號碼;
3、母語為非英語國家的申請人,其申請人名稱地址除前提是在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外,亦可同時建議使用其本國文字;
4、商品名稱是(或乾坤二卦)外文或音譯的,要譯成中文,并附說明書,那就證明含義;
5、表格填不下的可另附清單。
▲以地理標志另外可以證明商標注冊的,還應當及時在申請書件中只能說明c選項內容:
(1)該地理標志所標有的商品的某種特定質量、信譽的或其余特征;
(2)該商品的某個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余特征與該地理標志所上標的地區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關系;
(3)該地理標志所標注的地區的范圍。
▲凡建議使用英文填寫申請人名稱及地址的,應統一建議使用英文大寫形式。
▲商標申請人外文名稱的中文譯名的以書面形式確認書。
▲商標圖樣(圖樣尺寸應不大于110*10厘米,不小于等于5*5厘米)。未重新指定顏色的商標圖樣,需5張彩色墨稿圖樣(其中,1張黑白墨稿應再復制在商標注冊申請書中圖樣框內,其余人4張彩色墨稿另附);重新指定顏色的商標圖樣,需所指定色呈色稿圖樣5張和全黑墨稿圖樣1張(其中,1張彩色著色稿圖樣應剪切粘貼在商標注冊申請書中的圖樣框內,其余人4張著色稿和一張紅藍綠墨稿另附)。
▲所去申請證明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全文文件一份。該管理規則一般應除開以上幾點:
(1)具備怎么檢測和雙重監督能力的社團組織名稱、地址、法人代表、業務范圍等;
(2)使用證明商標的宗旨(意義、目的);
(3)商標(標志)含義;
(4)該證明商標證明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的特定品質和特點;
(5)建議使用該商標的條件、手續、程序;
(6)使用該證明商標的權利、義務;
(7)使用人違返該使用管理規則應當由承擔的責任;
(8)注冊一人的權利和義務及對建議使用該證明商標商品的檢驗監督制度。
外國人也可以外國企業再申請以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可證明商標注冊的,申請人應當能提供該地理標志以其名義在其原屬國受法律保護的證明。
▲依照《商標法》第二十五條相關規定,商標申請人隸屬于國為《巴黎公約》成員國的并要求優先權的,應遞交以書面形式聲明,以書面形式聲明中須寫明第一次提出來注冊申請的日期、申請號和受理申請該再申請的國家名稱。另外再提交在《巴黎公約》以外成員國第一次提出來商標注冊申請的副本,副本應經該國商標主管理機關證明,并寫清申請日期和申請號。副本不需認證。但商標局特別要求并提交的其他證明,應在經過認證。提出了建議優先權時,如上述副本和證明書件業已比較完善,可以在給出商標注冊申請后3個月內重新提交,未遞交也可以貸款逾期未并提交根據上述規定副本和有關書件的納入未具體的要求優先權。
▲參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的規定,依照商標法和本條例規定再提交的各種證件、證明文件和證據材料是外文的,應附送中文譯文,未附贈的,更視未并提交該證件、證明文件或則證據材料。
《外國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書件的填寫要求和注意事項》
1、商標注冊申請書應不使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更改的書式。
附:“商標注冊申請書”(范圍問題于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2012版書式
《商標注冊申請書》(硬擋)(外國申請人)
《商標注冊申請書》(硬紙)
《商標注冊申請書》(附頁)
3、申請人的名稱應不可能分部國合法嗎身份的法律證明文件(如身份、國籍證明書)上的名稱已經一致,又不能不可以改動;
兩個及兩個以內的申請人同盟協議可以申請注冊一同一商標的,應在在申請人名稱和地址欄中需要填寫貞潔戒人名稱和地址(也沒委托代表人的,以申請書中順序排列順序的第一人為代表人),其余同盟協議申請人在申請表的另加附頁中填上名稱(不不需要如何填寫地址)。
4、申請人名稱地址需要同時用中文及英文,在用英文如何填寫申請人名稱及地址的,應統一可以使用英文小寫形式,母語為非英語國家的申請人,其申請人名稱地址除可以可以使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外,或可同時不使用其本國文字。申請人地址(包括中英文)具體點填寫好的順序是:國家(地區)城市(鎮)街區包括門牌號碼。
5、對于曾在中國多次注冊商標的外國申請人,其申請人譯名估計一致,如原已注冊一的商標其所有人名稱與現確定的譯名不一致的,應向商標局申請辦理遷址手續。申請人是自然人的可以在申請人的姓名之前填好身份證號碼,不然的話將不被受理登記。
6、商標注冊申請等書件應可以使用中文,外文書件需要附中文譯本,未附贈的,納入未并提交該證件、證明文件或則證據材料。
7、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先申請的,應當及時填寫好代理組織機構的名稱及加蓋公章代理商組織章戳和代理人簽字蓋章。所委托的商標代理組織要是持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當事人的《商標代理人執業證書》,否則商標將不應予以受理申請。就申請辦理未委托合同的,應須填寫代理欄目。
8、先申請商標的種類,應據所再申請商標的特點在方框中選項卡,“一般,集體,相關證明”項為單選,“立體,顏色”項為復選,即:
凡申請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的選擇”一般”項,申請集體商標的選擇“集體”項,可以申請證明商標的選擇“其他證明”項;
上述(商品、服務、集體、其他證明)申請商標中凡有常規三維標志充當商標構成要素非盈利組織會計兩種的,除,再復選“立體”項;
上述事項(商品、服務、集體、可證明)申請商標中凡含采用顏色組合另外商標構成要素非盈利組織會計組合的,除此之外前三項中已選的一項和“立體”項外,應再復選“顏色”項。9、商標只能說明是指申請人對自己的商標的組合、含義、來我們聲明商標設計中某一部分放棄你專用權等情況略加扼要的說明。要是無說明的必要,則可以不填。但相對于下列選項中情況按規定應該是如何填寫,
是對商品名稱是(或真包含)外文或音譯的,要譯成中文,并附說明書,應該要說明系某種文字及或者的含義,不然,商標局在審核時很有可能會按相另一種的中文或英文含義解釋,或作無含義回答。
所去申請商標要是是重新指定顏色的(白色圖樣),則必須寫明“更改顏色”,未標明的則一律按純黑顏色圖樣申請辦理商標注冊申請;
是對申請三維立體商標的,應重新提交都能夠判斷三維形狀的圖樣(附件)和詳細說明;
是對去申請顏色組合商標的,應再提交文字說明,最好能注明所重新指定顏色的編號。如果沒有不能更改顏色的編號,則以申請時的商標圖樣所不好算常規的顏色時間計算。
10、類別填好,應當依照常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如何制定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2002年版)按類填報申請。同一申請人在每類的商品/服務上使用同一商標的,應在分別提出申請,也就是制度:一類商品/服務,一件商標,一份申請的原則。
11、商品和服務項目的如何填寫,應當盡量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2002年版)中相關規范的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填報。如果不是可以申請的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不是什么《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中的規范名稱,但都屬于行業內規范名稱的,應附相關行業標準或產品說明書;如果所可以申請的商品名稱并未被所列《類似商品哈服務區分表》中的,屬新類型的、珍稀的商品,可附詳細具體解釋產品的性質、材料、功用的說明書。《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中帶有商品和服務的類似群名稱,豈能使用較多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的填報。
在商品/服務內容一欄中,所可以填報的商品/服務項目一般為10個100元以內(也這個可以最多10個,但每達到一個另被收取100元注冊一費),事故處理費商品或服務分成兩列需要填寫,填報寫不下的,應加附頁,并在“附頁”欄中寫清所附頁數,同時應在商品/服務項目結束后處單位公章截止章,標明“報名日期”字樣。
一些曾在從前申請時被接受的商品/服務項目,因分類表變更及故錯誤等因素,不是可以以及那以后再申請的依據。
12、商標申請人應將所再申請的商標圖樣粘帖在商標注冊申請表(背面)的“商標圖樣”欄內,貼上的方向即為委托的方向。商標圖樣應當由用便于再復制的光潔抗用的紙張或照片,豈能在用較軟的、塑料的及那些不能不能ctrl+v粘貼的用作商標圖樣。商標圖樣的長和寬不大于10厘米,不大于05厘米。商標圖樣不得擅入帶“注冊商標”、“牌”字樣或“R”、“注”等標記,也不得擅入帶有商標名稱、規格、企業名稱、高質標記及其余與商標沒什么關系的文字和圖形。
12、商標申請人和商標代理人不敢隨便地決定商標申請書式的格式和內容。
1、申請人要更具一定的主體資格。申請人應在我國有都是假的快速有效的工商營業所;如果沒有沒有,應在我國境內有住所;如果沒有是沒有住所,申請人應有我國國籍。非“馬德里聯盟”成員國的國民,若在我國有其日資或獨資企業,也可以按照商標局提出國際商標注冊申請。至于,臺灣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價格可通過商標局提議國際商標注冊申請。
2、去申請國際商標注冊的商標要已經在我國正常啟動一定的商標注冊申請程序。申請人更改保護的國家是“馬德里協定”成員國的,申請國際商標注冊的商標要是在我國巳經可以注冊;申請人委托保護的國家是純“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的,再申請國際商標注冊的商標也可以是已在我國做出注冊申請的商標,也也可以是已經注冊一或提出來注冊申請的商標。
3、國際商標注冊申請應與國家基礎可以注冊或基礎申請內容一致。國際商標注冊申請人的名義應與國內申請人或需要注冊人的名義徹底一致;商標應與國內注冊的商標已經完全相同;所報的商品和服務應與國內去注冊的商品和服務同一也可以不超過國內申請或可以注冊的商品和服務范圍。假如國內申請或需要注冊的是在有所不同商品或服務類別的同一商標,在申請國際商標注冊時,可重新提交一份國際商標注冊申請,將國內所報不同類型的商品或服務按類別順序填寫在該國際商標注冊申請書上。
4、符合國家規定一定條件的可聲明具體的要求優先權。申請人在去申請國際商標注冊時,假如與國內提出來的商標注冊申請距離時間未達到六個月,那就申請人在提出國際商標注冊申請時,可要求優先權,但應需要提供國內《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凡不要什么《商標國際商標注冊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第六條之1、2、3或其中一條的,商標局不予受理該商標國際商標注冊申請。
6、國際商標注冊的有效期滿后,如想再在用的,應當續展注冊。
(1)將企業英文名稱中各詞首字母的縮寫或太最簡單英文字母組合作為公司的商標。
大多數縮寫后的商標一般是3個左右的字母組合,整體上還沒有一絲一毫涵義。雖然世界上大部分國家不能這個商標的注冊申請,但而這些商標整體上很容易呼叫,消費者很難對其采取出現深沉印象,而且很難與其他包含這幾個字母的應該的商標有一種權利沖突,會造成商標商標無效或遭遇應該的權利人提異議等。況且,都有點國家不進行簡單的字母分成商標的注冊,如俄羅斯不得到3個及3個200以內字母商標注冊,即使該商標中各字母有特殊的設計,更具相當的顯著性。
所以,筆者認為,一個好的英文商標應當及時至少乾坤二卦3個以內的英文字母,但是這個可以并容易呼叫。要是是3個字母以上混編的英文商標,筆者我建議你應加上必要的圖形要素或另外要素以可以提高其顯著性。
有人其實,到海外市場注冊申請純中文商標是替使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同軌啟動。筆者認為,上列觀點也無可厚非。但相對于這樣的想法可以基于條件海外消費者的心理感受高臺之上,企業需要三思選擇。
總體而言,中文在大部分外國人眼中只是一種圖形符號。許多企業在可以辦理行政管理商標注冊申請時,論當地消費者如何確定熟悉中文,很簡單生硬地將國內注冊的純中文商標取得國外直接辦理,這樣不但讓國外消費者很難進行,但是則影響企業飛速開拓新的市場并完全占領國外市場。同時,一些國家不接受純中文商標的注冊一,如越南、亞美尼亞等。在代理實踐中,這兩個國家必須明確可以表示不進行純中文商標的注冊。至于,純中文商標在一
俄羅斯商標申請所需資料?
羅斯商標局對申請人不設過于限制,相對于申請人具體的要求方面,只要提交申請人的主體證明文件即可,比如:要是以個人名義再申請俄羅斯商標,則必須并提交該個人的身份證/護照復印件,如果沒有以企業可以申請,則并提交該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去掉。外,那是對商標注冊的規范要求,或者商標圖樣的尺寸大小,商標申請書式的填寫好等。
俄羅斯商標注冊申請不需要都有那些文件:
1、申請人的名稱、地址和國籍;
2、企業先申請可以提供營業執照,并在委托書簽名(我方提供給空白區域委托書);
3、商標圖樣4、建議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名稱和類別。
俄羅斯商標注冊審查流程:
俄羅斯知識產權局在收到申請后一個月內并且形式審查,要什么規定者發出不受理通知,然后商標進行實質審查,審核通過并需要繳納規費一個月內完成注冊一。商標注冊后3個月內知識產權局頒發商標注冊證。
注冊一需時:14-20個月
俄羅斯商標的續展: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10年。續展可以申請是可以在期滿后前1年內給出,或則在屆滿后6個月內提出但是要繳一定的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