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月餅商標注冊罪行是指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以欺騙消費者,從而獲取非法利益的行為。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商標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還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對消費者的權益造成了威脅。根據中國法律,假冒注冊商標罪的處罰力度相當嚴厲,包括有期徒刑和罰金。
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案例一:上海三中院審理的假冒“美心”月餅案
2020年8月至案發,被告人莊某耿、劉某娜為謀取非法利益,指使被告人林某龍等人生產、包裝、運輸假冒“美心”“廣州酒家”“半島”“榮華”等品牌月餅及蛋卷,并以每盒39元至110元不等的價格銷售。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龍、呂某海、李某梅、林某超、林某忠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最終,法院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至二年不等,并處罰金二十萬元至二萬元不等。
上海警方赴廣東搗毀假冒LV月餅的犯罪窩點,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查獲涉案月餅500余盒、散裝月餅1萬余個、假冒品牌月餅包裝材料7000余件,涉案價值100余萬元。犯罪分子在月餅包裝上使用已經被他人注冊的LV商標并予以銷售企圖蒙騙消費者,獲取高額利潤,侵犯了他人的注冊商標使用權。由于警方及時介入,這批假月餅沒有全部流入市場,消除了食品安全隱患,犯罪分子的犯罪目的沒有實現,但是仍然構成刑事犯罪。
被告人張某伙同被告人于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蘇州稻香村公司的許可,在自己制造的月餅上假冒“稻香村”注冊商標并進行銷售。法院經審理認為,其行為已經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其中,張某非法經營數額99萬余元,于某非法經營數額68萬余元,共計167萬余元,屬于情節特別嚴重。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于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主犯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50萬元。從犯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38萬元。
假冒月餅商標注冊罪行是一種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不僅損害了商標權利人的利益,也對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構成了威脅。因此,相關機構應加強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此類犯罪行為,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消費者也應該提高警惕,選擇正規渠道購買商品,避免購買假冒偽劣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