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注冊成功之日起,在第5至6年間,以及注冊后的每個10年,均應向USPTO提交使用證據。否則,USPTO有權要求逾期者繳納罰金或撤銷未投入使用的注冊商標。
商標注冊后第5年和第6年間,商標注冊人必須向USPTO提交經其簽署的宣誓書,宣誓在商標注冊后5年內已將注冊商標使用在所核定的所有商標和服務上。
美國商標續展與國內一樣,10年續展一次,續展后的有效期也是10年。
注冊美國商標僅僅是布局亞馬遜美國站市場的第一步,如果要長久地保護自己的商標權利,則應注意商標的后期維護,并通過TSDR密切關注商標狀態。
商標注冊雖然是一項重要的步驟,但后續的維護和管理工作同樣不可忽視,以確保商標的有效性和品牌的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