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顯著性是商標注冊過程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它涉及到商標是否能夠在市場上區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務來源。在中國,《商標法》對商標的顯著性有著明確的要求,只有具有顯著性的商標才能獲得注冊。商標顯著性的判斷標準包括標志本身的特性、與商品或服務的關聯程度、相關公眾的認知習慣等多個方面。
商標顯著性是指商標所具有的標示企業商品或服務出處并使之區別于其他企業之商品或服務的屬性。它要求人們看到商標上的標識,不僅能意識到這是表明商品來源的商標,還能進一步與同類商品的其他商標進行區分。
具有顯著性的商標不僅有利于消費者選購商品,還能促使生產者提高商品質量,并促進公平競爭。商標的顯著性可以使不同品牌之間相互獨立,各求發展,不同的品牌為了吸引更多的消費者,會在提高產品質量的同時,也會積極改善產品制作工藝、降低生產成本。
中國《商標法》第十一條規定了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類型,例如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以及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標志。然而,前款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商標顯著性是商標得以注冊成功的關鍵。如果申請人的商標沒有顯著性,那么一般不能獲得注冊。在實踐中,商標顯著特征的判定應當綜合考慮構成商標的標志本身(含義、呼叫和外觀構成)、商標指定使用商品、商標指定使用商品的相關公眾的認知習慣、商標指定使用商品所屬行業的實際使用情況等因素。
申請人在提交注冊時,應該多留意商標的顯著特征,這樣更有利于商標順利核準下證。例如,自創詞指憑主觀意向、創造的詞匯,可以將想象空間無限延展,使商標與商品或服務之間達成完美的結合。由于商標名是自己獨創或組合而成的,不是常用詞匯,因此將其作為商標注冊,不會與任何商品或服務發生聯系,因此,其在所有商品和服務上都具有顯著性。
商標顯著性對于商標注冊至關重要。它是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重要標志,也是商標注冊成功的前提條件。申請人應該充分了解商標顯著性的要求,并在設計商標時注重顯著性的體現。如果商標在申請過程中被認為缺乏顯著性,申請人可以通過使用和宣傳等方式,使其獲得顯著特征而最終取得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