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是商家保護自身品牌和商譽的重要手段。以下是商標注冊后可以享有的八大權力:
商標注冊人有權在其注冊商標核準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
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權利,其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服務上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商標注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商標注冊人有權予以制止。
商標注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商標注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
商標續展權是指商標所有權人向商標局申請延長商標保護期限的權利。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如果商標專用權人希望在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繼續使用注冊商標,可以在商標專用權有效期屆滿前申請續展。
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以上就是商標注冊后可以享有的八大權力。這些權力的行使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并且保持對商標的適當管理和使用,以防止權利的濫用或流失。同時,如果遇到侵權行為,應及時采取法律手段加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