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分類表,全稱為“國際商標分類表”,是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制定的一套國際公認的分類系統,用于對商品和服務進行分類。該分類表共分為45個類別,每個類別都包含一類商品或服務。尼斯分類表的目標是為商標的注冊、管理和檢索提供一種標準化和系統化的手段,使得人們可以了解某一商品或服務屬于哪一個類別,從而方便地進行相關的商標工作。
尼斯分類表的組成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按照類別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另一部分是按照字母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按照類別排列的分類表將商品和服務按照1-45類的順序排列,每類有一個類別號和標題,每類的標題概括了本類所包含商品的特征及范圍。另外,每一類有一個注釋,對本類主要包括哪些商品,本類與相關類別的商品如何區別,如何劃分邊緣商品的類別作了說明。另一部分是按字母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出版了按英文、法文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我國商標主管機關也編排印制了按漢語拼音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
尼斯分類表在商標注冊和商標保護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商標申請人需要確定其商標所屬的類別,以及商標申請所覆蓋的商品或服務范圍。如果商標所申請的類別或商品或服務范圍與現有商標相似度較高,那么商標局將可能拒絕商標注冊申請。尼斯分類表也在國際商業合同和貿易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商品和服務的交易中,雙方可以通過尼斯分類表來確立商品和服務的范圍和種類,以避免產生誤解或爭議。
在中國,雖然中國并未參加尼斯協定,但已于1988年11月開始使用國際商標注冊用商品分類法,并在1993年7月1日實施商標法修改案后,也開始使用國際服務分類法。尼斯協定的主要規定的是商品與服務分類法,它將商品分為三十四大類,服務項目分為八大類,該分類為商標檢索、商標管理提供了很大方便。
尼斯分類表會定期修訂,主要是為了增加新的商品和服務,以及將已列入分類表的商品按照新的觀點進行調整,以求商品更具有內在的統一性。最新的尼斯分類第11版自2012年3月起實行。第12版《尼斯分類》已生效,及時更新商標注冊類別,避免被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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