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證書和商標受理是商標注冊過程中的兩個重要環節,它們在商標注冊流程中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功能。
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受理通知書是指商標局在收到商標注冊申請后,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如果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則予以受理,并發予商標注冊申請號。它類似于收條,不能作為其商標使用的合法性證明文件。
商標注冊證商標注冊證是國家商標局依照《商標法》規定給商標注冊人頒發以證明其商標專用權范圍的法律文書。它是商標注冊成功的證明,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為商標使用權的合法性證明文件。
商標受理通知書的獲取時間商標受理通知書一般在提交申請后的兩個月左右發放。
商標注冊證的獲取時間商標注冊證的獲取時間相對較長,大約需要一年半的時間。
商標受理通知書的法律效力商標受理通知書僅表明商標注冊申請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并不表明該申請已被核準。即使受理通知書下發,也不能保證商標最終能夠獲準注冊。
商標注冊證的法律效力商標注冊證是商標注冊成功后的法律憑證,它可以證明商標專用權的范圍,是商標權受到法律保護的證明。
在商標注冊過程中,申請人商標受理通知書和商標注冊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要混淆。在沒有弄清兩者之間的關系之前,不要誤認為它們是一樣的,因為在侵權這方面無法持無效證據來進行維權。
商標注冊證書和商標受理在商標注冊流程中各有其重要性和特定的功能。申請人應當了解兩者的區別和各自的重要性,在辦理商標注冊時按照規定的流程和時間進行,以確保商標權益得到有效的保護。